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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留白

我的后高中时代 四十不错 4612 2024-11-13 18:00

  之前张海跟我说的没错,丁波退学了。

  关于丁波的退学,有种种不同的说法。有人说,她妈妈托人给她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也有人说,她认识了一位有钱的老板,要带着她去南方做生意。还有人说,她爸爸回来找她了,要让她去外地发展。总之一句话,丁波要离开这里,去过新的生活了!而这件事在我看来,倒也无所谓,虽说之前我与丁波之间产生过一些误会,后来也都烟消云散了。在我的心里,还是希望她能有一个好的前途和归宿。也许对她而言,在这里读书真的不是最合适的选择。

  下午的语文课结束之后,俞蔓约我去校门口斜对面的“蓝色吉他”冷饮厅,说是丁波在那里等我。看着我有些意外的表情,俞蔓声音低沉地说:“林一鸿,丁波退学了你知道吗?”

  我点点头。

  俞蔓又说:“她只是想在离开之前和你见一面、说说话。不要拒绝她,好吗?”

  俞蔓说话时的语气很真诚,又略微透着点儿伤感。我能理解,毕竟她们是好朋友,分别总不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丁波今天穿得很素雅,一条浅蓝色牛仔裤,一件白色衬衫,平日的波浪式卷发也打理得规规矩矩,没有画浓妆,只是淡淡的涂了一点儿唇彩。这不是她一贯的风格。

  看见我和俞蔓,丁波站起来客气地打招呼,让我们坐到她对面的位置。又问我喝什么?我要了一瓶矿泉水,她给俞蔓要了一杯和自己一样的雪碧。然后坐下来,没有说话,安静的像个淑女,和平日的做派判若两人。俞蔓看看我,眨眨眼睛,也没有说话。

  今天这是怎么了?两个平日里唧唧喳喳的女生一下子变得如此矜持和沉默,只是用吸管轻轻吸着杯子里的饮料。

  “听说你退学了!”我率先打破了这种沉默。

  “是的,打算去参加工作。”

  丁波轻轻地说着,又看了俞蔓一眼,表情很复杂。

  “哦,那样挺好的。”我有些敷衍地说。

  丁波叹了口气:“有工作就好吗?可能对我来说,比在这里上课学习要轻松点儿。但是我还是不愿意离开这儿,离开你们这些人。”

  俞蔓微笑着说:“是不愿意离开哪些人?我还是林一鸿?”

  奇怪,丁波听完这句话,居然脸红了,有些羞涩地说:“小蔓,别乱说,我和林一鸿已经是朋友了!”

  我也说:“是的,我们是朋友。”

  俞蔓不说话了,只是默默地看着我和丁波。

  “林一鸿,我承认我喜欢你,直到现在我也不否认。但是,我更愿意和你做朋友,因为你和别人不一样,你是尊重我的,我心里很清楚。”

  丁波的话语透着淡淡的伤楚。

  此时,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只是对她笑笑。丁波的话验证了我之前的判断,她并不是传说中的那样一个女孩子。人都有自己难言的境遇,都需要伪装和出口。而能够有勇气卸下伪装,真诚坦然地面对他人、面对自己、面对这个世界,才是成长的真正意义。

  我没有问她退学之后具体要去干什么,只是表达了自己对她的祝福,我相信我的表达也是发自内心的。年轻人的世界里,容不得一点虚伪,只要被真诚的目光注视过,就会变得极其丑陋。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与青春、理想、现实有关的话题。最后,说到分别,丁波的眼里有泪光闪动,俞蔓也哭了。

  丁波突然问了我一句:“林一鸿,假如我和你不是在这个地方遇见,而是在另外一种环境里认识的,你有可能喜欢我吗?”

  我该怎样回答她这个问题呢?

  “丁波,你是一个好女孩,你一定会找到幸福。”我说。

  丁波的眼泪扑簌簌地流下来。

  从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丁波。

  再有二十几天就放暑假了,大家都在准备考试。

  只有都大宏不以为然,每天不是思考宇宙空间和哲学问题,就是写他的读书心得,一笔神仙鬼画符的钢笔字,大概除了我和彭钧能认出来,别人根本看不懂。而且,最近这家伙迷上了科幻小说,为了创作需要,又购置了一个录音器,随时有什么想法心得就打开录音器喋喋不休地说上一通,录下来当成创作素材。据说好多作家都有这样的习惯,所以我们的都哥也不能例外,希望他能够早日拥有一部属于自己的作品。

  石小庆最近迷上了游戏赌博机,或者说是电子赌马。这是当年D市出现最早的一款赌博游戏,就在商店附近的游戏厅里,每天都招引得一群赌博爱好者围观下注,石小庆就是其中之一。

  那个时候,这样的赌博机与普通的街霸游戏机一起堂而皇之地摆在游戏厅里,随便玩,根本没人管。偶尔玩一次,输赢不过几十元到一百元。倘若沉迷其中,不停下注,输赢就可能达到几百上千元不等。这对于我们这些学生而言,一旦涉瘾,可谓危害不浅。

  石小庆很聪明,而聪明人做事常常喜欢走捷径、喜欢空手套白狼、喜欢四两拨千斤、喜欢揣着二十元人民币,坐在赌博游戏机前一番奇妙地操作之后,就可以得到几倍的收益。这件事对于所有的聪明人或者冒险爱好者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诱惑。

  所以,现在的石小庆身无分文,只能靠借钱过日子了。但是这家伙是个乐天派,还是整天歌不离口,还是会因为一句歌词唱得不标准来找我讨教。

  “老五,不要再去“赌马”了,把心收一收吧?”

  我想作为朋友我应该劝劝他。

  石小庆说:“大林,你说的对,我也不想再玩了。因为这事儿阿芳都跟我闹分手了!”

  “阿芳不错,听老四说,前几天她还去你们寝室给你送水果,要知道珍惜啊!”

  我是真心被阿芳的做法感动了。

  石小庆听完,面有愧色:“大林,我会珍惜的。”

  “珍惜”这两个字,意思并不复杂,人人都可以说,人人都能理解,却并非人人都能做到。实际上,我们常常容易忽略那些真心对自己好的人、淡忘那些应该刻骨铭心的事,反而去追求那些虚无缥缈的存在感。人生中,有多少人和事会长久地住在你的心里、让你每次想起都生出欢喜和感动呢?或者哪怕是生出悲伤的情绪也好,至少说明你珍惜过、在乎过、从来不曾遗忘过。

  1995年的夏天,我身上经常穿着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色长裤、一双黑色皮鞋,这是我当时衣着的标配。自问那时的我是一个生活节俭、又爱干净的人,虽然这身行头十足的单调乏味,就像我的生活一样,用王海的话说:太素了,缺少色彩。可在我看来,这恰恰是当时心境的真实写照。

  有时候,留白不仅仅是一种书画创作的艺术手法,也是一种人生态度。而我的大学时代,不,我更喜欢称那段日子为“后高中时代”,究竟为什么要留白呢?

  还有一件黑色的西服上衣,就是上次在龙湖公园避雨时披在程菲儿身上的那一件,此时,正挂在衣架上,平整干净,因为被程菲儿洗过后又熨烫了一遍,上面似乎浮着一层淡淡的花香。

  记得程菲儿给我送衣服那天,还教了我一种洗衣服的方法。

  “大林哥,知道你是个爱干净的人,我把这件衣服洗过了,还给你。”

  小姑娘说着把衣服递过来。

  我因她的这份细心而有些不好意思:“菲儿,辛苦了,谢谢你。”

  一想到她那双柔嫩的小手泡在洗衣粉里给我洗这件衣服,我就觉得有些不忍和歉意。

  程菲儿说:“大林哥,我该谢谢你才对。你怕我被雨淋着,才把衣服给我穿的。你对我好,我知道。”

  唉!这女孩子说话让人觉得特别贴心。

  “我教你一个好办法。以后再洗衣服或是裤子时,用洗衣粉搓过之后,再用清水多投几遍,不要拧干,带着水直接挂起来,让它自然晾干,这样就没有褶皱了。”

  程菲儿一本正经地说着。

  看她一副经验十足的样子,我觉得程菲儿并不是我认为的那么娇弱,生活中她一定是个爱做家务的女孩。我认为她娇弱,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她看成是一个孩子,一个只能被照顾被呵护的孩子。

  那天,程菲儿没有说太多的话,只是帮我整理了床边的书籍和音乐磁带,把我的被子重新叠了一下,重新铺了一下床单,让这个狭小的个人空间看上去更加整洁有序。然后对我说:“大林哥,其实我很能干的。”

  “是的,没想到菲儿这么能干,真是个勤快的女孩子。”

  我觉得我必须对她的劳动付出给予肯定和赞扬。

  程菲儿笑了,笑得那样开心,嘴角微微上扬,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里闪着星光。这孩子的眼睛确实好看,许多年过去了,我还是觉得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女孩子的眼睛。

  “大林哥,你以后衣服脏了没时间洗,我可以给你洗的。”程菲儿说。

  乖巧懂事的好女孩!可是我怎么会让自己的“小朋友”给我这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大朋友”洗衣服呢?只是她的话让我感觉到一种真诚和温暖,这真诚和温暖是可以在一瞬间触碰到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就像春风吹在脸上,诗句落在心坎儿;就像从一场梦里刚刚醒来,看见花开。

  考试之前,学院传来了新消息:从下个学年开始,我们将要离开这里,去省城松江市的商学院总院接受集中的学习和培训。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告别这个生活了将近一年时间的地方,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这里的春天才刚刚过去,盛夏时节的感受还不是那么深切,有一些枝头上的花还未落尽,龙湖公园里水面上的荷花、假山旁的月季开得正好,那里的亭台楼阁还没有看够,就要面对一场离别!

  青春的底色是灿烂而温暖的,就像早晨的阳光。而一旦面临离别,也会变得黯淡而忧伤。

  这几日,似乎每个人都沉浸在一种不舍的情绪中,议论着这个貌似有些沉重的话题。

  彭钧说徐美静已经成为和他无话不谈的红颜知己了,暂时游离于爱情之外。这家伙也不知在想什么?

  邵强的状态没有变化,除了定期的跑步运动和俯卧撑训练,就是看书,看一些和武术有关的书。

  刘晖最近和孙晓燕又闹了一次分手、多抽了两包烟、用烟头儿在手腕上轻轻烫了个小小的疤痕以示痛苦之后,两人再度复合。对于这种早已失去悬念的剧情,我们也失去了追剧的兴致,也许这件事最大的意义就在于能够让两个喜欢折腾的孩子学会成长、学会理解和包容、学会如何去爱。

  张海来找我聊天儿,作为班长,经常和班主任老牛同志在一起沟通,可能了解的情况更多一些。

  据张海说,我们去江城总院后,主要是接受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的理论培训,还有相关技能的学习和实践。

  当然这不是他话题的重点,那么重点是什么呢?就是跟我做了一个在今天看来颇有些荒唐的约定:留长发。具体说,就是在这个暑假里,我们两个人谁也不许理发,都把头发留起来。开学后,看看谁的头发更长,更有型、更像摇滚歌手!

  这算什么?对过去生活的一种纪念?还是对未来的一种浪漫的期许?亦或是年轻人的一种突发奇想式的审美追求?现在看,没有具体而标准的答案,如果说有,那么就是年轻二字!因为年轻,所以想做就做,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就像当时流行的一则白酒广告:我喝“清老”,还需要什么理由啊?

  清老,是当时在D市最畅销的一种白酒,就是因为这种酒,让我体验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大醉,醉得有些痛苦,还有些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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