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扶风

“放箭吧。”女子看够了城墙内没完没了的困兽之斗,口气淡淡的说。

说话的女子已然年近五旬,但是因为保养得宜,说三十岁也是有人信的。

听令的将军明显了愣了一下,随即才挥下令旗,霎时间箭如雨下,不多时城下便尸骨遍地,其中也包括一个金冠束发,一身紫龙袍,俨然储君装束的男子。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子才低头,看了看城下,已经被箭羽射成刺猬的青年男子,她的儿子,当朝的太子。

他不是第一个死在她箭下的人,想必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第一个死在她箭下的人是谁呢?她自己也记不清了,或许是根本就不知道。她只记得,那时她还是宁王府的一个小小侍妾,年少气盛,面对宴会上猝起发难的刺客,她捡起不知是谁掉落的弓箭,对着刺客,从容放箭。箭矢所向,无有不中。

回过头,她看到宁王眼中欣赏、诧异,又略显忌惮的神色。他或许是一时间无法适应,自己府上一个连正经名分都没有的小妾,竟然有这样的手段和胆识。

她当然知道自己不该锋芒太露,但是对于一个乞儿出身,却想拼命往上爬的少女,她能抓到的机会实在太少了。富贵险中求,她不想再等了。

没错,她曾经是个乞儿,不知道父母是谁,不知道故乡何处。自从懂事起,她就跟着一群半大孩子在南城周围依靠乞讨度日。或许是因为年龄尚小,或许是因为有一双湿漉漉,黑漆漆惹人怜爱的眼睛,她讨起饭来总是比其他同伴容易一些。有时还能讨到一两枚铜板,她将那些钱偷偷藏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想着或许有一天,攒够了钱,就可以做点小买卖,不用再靠乞讨度日。

当然了,那只是运气好的时候,事实上作为一个乞丐,运气好的时候绝对不会太多。多数时候就只是挨饿,受冻,遭人白眼,受人辱骂,甚至被大户人家的狗追着咬。

她以为她的生活会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有一天,她路过一家私塾,听里面的先生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车马多如簇……”

这几句话她虽然不能完全听懂,但是黄金和车马她懂,那都是她做梦都不敢奢望的东西。书中真的有这些东西吗?她很好奇,也很渴望,于是每天乞讨之余,她不再跟着同伴们去街上看耍马戏,或是找个有阳光的地方睡觉。而是偷偷的躲在私塾的窗子下面听先生讲书。

可惜,大多数的内容她都听不懂。出于对先生口中黄金和车马的渴望,她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将自己这几年来攒下的铜板从一个隐秘的墙角里挖了出来。

很多年后,她想起那个晚上,总忍不住感慨,到底是谁给的她勇气,做出这样一个决定——她用自己攒下的全部的铜板,去书局买了一本书。

书局的伙计虽然欺她不懂,收走她全部的钱,只给了她一本书。但起码给的书也还算良心,是适合启蒙学习的《三字经》。

不过那时候的她还什么都不懂,里面的字也一个都不认识。她将书反反复复翻了几遍,也没找到先生说的车马和黄金藏在哪里。

但是她知道,先生可以解答她的疑问。

那之后,每天讨饭之余她还是偷偷躲在私塾的窗下。先生讲课,能听懂她就听几句,听不懂她就在窗下,拿着树枝,照葫芦画瓢的学着写书上面的字。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从夏天到秋天,再到冬天。冬天是乞丐最难熬的季节,每天都会有人冻死饿死,她也不知道哪一天自己会成为他们当中的一个。

那天真的很冷,还下着雪,学生们下课了,她却依然在窗下写的入神,于是毫不意外的被人发现了。那个年纪的小孩子,有着人类最天然纯真的恶。他们发现一个小乞丐居然在窗外偷偷听课,还写了满地的字,于是围上来嘲笑她,羞辱她,用石子砸她。

她抱着自己浑身上下最昂贵的东西——那本书,缩成一团,任由他们凌辱。直到一个小男孩发现了她怀里的书,上来抢走,撕的七零八落。终于,她忍不住痛哭出声。然后惊动了先生。

先生是个年逾五旬的老头,据说年轻时很早就考中了秀才,但是接着考了许多次都没有考中举人,后来就渐渐熄了科考的心思,当起教书先生,养家糊口。

先生看到眼前的一幕,立刻将事情猜到了七八分,他训斥了闹事的学生,将他们赶走了。然后也转身准备离开。这世上可怜的人太多,他没心思多管,也管不了。

但是就在转身的瞬间,他瞥见了地上一大片的字迹,虽然有些被雪片覆盖,有些被刚刚闹事的学生踩的模糊,但是为数不多可以辨认的字。却看起来异常工整。

先生又回过头来问:“这些都是你写的?”

她抬起头,擦了擦面上的泪水,用黑漆漆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先生说:“是我写的。”

这么冷的冬天,她却破衣烂衫,鞋子还露着脚趾,显然家境相当不好,但是居然能写出这么好的字。

先生又问:“谁教你的?”

“我自己照着书写的。”她小心翼翼的将被撕的七零八落的书捧起来。

先生点点头,“难得你这般家境,爹娘还晓得让你识字。”

“我没有爹娘。”她赶紧说:“我是乞丐,自己偷偷跑来听先生讲课的。”

先生愣了一下,又问:“这书上的内容,你都懂吗?”

她羞愧的摇头,她一个字都不认识,照着会写,但是不会念,也不知道什么意思。

“我讲课你能听懂吗?”

“只能听懂一点。”

先生沉默了片刻,才说:“如果你不怕远,晚上可以到城外十里村的私塾外去偷听,我在那给族学的孩子开蒙,讲的东西简单,你或许能听懂。”

她的眼睛忽然亮起来,原本就美丽的大眼睛,仿佛点亮的星子。

她立刻扑通跪在地上,给先生磕头,“谢谢先生,谢谢先生,我一定会好好跟着学的。”

先生不会知道,他这一时的恻隐之心,会给自己带来什么。

那时候他已经故去了很多年。一个一生寂寂无名,连举人都没有中过的教书先生,居然有朝一日被追封为天子太师。子孙尽受福荫。

这或许就是好人有好报吧。

或许吧。

如果她没有拼命的只苦练那几行字,练到工整的引人注目;如果她不是选在一个寒冷的不能再寒冷的冬日,穿着随时可能冻死的破衣烂衫;如果她没有故意写字入神,被下课的学生们发现;如果她没有故意紧紧抱着书让小男孩发现端倪;如果她没有在凄凉无助的气氛被营造到顶点的时候,用哭声引来先生。

那么好人又怎么会有机会有好报呢?

这大半年来磕磕绊绊的听先生讲课很困难,如今换到听最简单的开蒙课,反而让她如有神助,听起来很轻松。

但是晚上到十里村听完课,城门就关了,回不了城里和同伴的一起住的地方,她就无处可住。虽然前路无望,她至今也不知道,书中的黄金和车马什么时候能够找到,但她还是决定再拼一拼。

她找到先生,表示愿意给私塾干活,求先生让她可以晚上在学生们都离开之后,住在私塾的柴房里。先生犹豫了片刻,最终答应了。

这算是她命运的一个转折点了,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的运气变得很好。她学习刻苦,学东西比其他孩子快,先生也颇为喜欢他。

她手脚也麻利,晚上学生们下课后,她会把学堂里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再把第二天厨娘做饭要用的柴火劈好,米洗好再睡觉。

第二天又早早起来,去山脚下捡干柴,挖野菜。因为她多干了很多活儿,族学的厨娘省了很多事儿,也省了些许柴火和菜钱,所以投桃报李,每天会留点剩饭锅巴给她吃。虽然吃不饱,但是也省了她白天再回城里乞讨。多出很多时间来读书识字。

她就这样在十里村安置了下来,城里的小伙伴也没有时间再联系了。当然他们也不会到处找她,毕竟一个小乞丐,随便死在哪里了都有可能。自顾不暇哪里还有闲心管旁人。

就这样过了一年,一天先生找到她,说了一个消息。村里一个乡绅的女儿要嫁给县令家做妾,想买个能写会算的丫头陪嫁。先生问她愿不愿意去。

她是乞丐,但是良籍。要去当陪嫁丫头就要签卖身契,卖身为奴。但是日后却可以吃穿不愁,还能领到月钱。

其实,乡绅想买丫头去人牙子那买也是一样的,只是能写会算的丫头难免就贵,这才想到了她,想来也是先生替她说了好话。

读书写字她现在是会的,看账本跟着先生学了一点,一知半解。但是一个大户人家小妾的丫鬟,应该一时半刻用不着会看账吧,先试试再说,蒙混过关了以后慢慢学。她这样想,就答应了。

一个村里住了一年多,她的口碑不错,乡绅家很满意,给了五两银子,大概是正常丫鬟的三成价格,买下了她。她拿到银子第一时间跑回族学,将银子给了先生,说是报答先生的恩情。

先生自然不可能要。她又提出,乞讨时有个小姐妹在她快要饿死的时候给她分过吃的。自己走后想让小姐妹过来族学做工,顺便跟着先生识字,这钱就当束脩。

“好,小小年纪,知恩图报,有情有义。钱你留着傍身吧,回头让你的小姐妹过来。不过她如果干的不好,我是要赶人的。”

她连忙应了,趁着主家让她准备的两日时间,回城去找了昔日的小伙伴。果然昔日的小伙伴都以为她死在外面了,再见到她都很诧异。

一群小乞丐,没人给他们取名字,他们听别人叫什么,自己也跟着胡乱给自己取了名字。她的小姐妹比她大一点叫大丫,她就叫二丫。

她给了大丫几个铜板,跟她说了去族学做工读书的事儿,大丫不懂为什么要读书,但是听说能有口饭吃,就答应了。也听了她的嘱咐,晚上悄悄的走,不要让人知道。

小伙伴里还有一个跟她关系不错的小男孩叫虎子,性格颇为仗义,算是这群孩子里的头。她跟虎子说了自己去当丫鬟的事儿,也给了虎子几个铜板,让虎子发动大家打听打听,怎么给大户人家当丫鬟。

接下来几年,她过上了人生至今为止最好的日子,吃穿不愁,每个月还有月钱可以领。虽然主子生气了会打人骂人,但高兴了也会赏些东西。有了钱,她也时常接济当初一起乞讨的小伙伴。让大家到处打听,集思广益,怎么帮自己主子争宠。

这几年吃饱穿暖,她也比小时候也更好看些,她想过几年自己身量长开了如果更漂亮些,或许可以找机会爬上哪个少爷的床,也当个小妾,或者起码配个管事的,将来过上好日子。

但生活总是跟人想的不太一样,主家是当官的,忽然有一天,一群官兵围住了府邸,府中上下的人都被抓进了大牢。

在牢里关了一阵子,她才知道个大概原因。因为一个谋逆大案,大批的官员受到牵连,其中也包括自己的主家这个芝麻官。

不知道在牢里待了多久,大概是结案了,主家的人被杀的被杀,流放的流放,她们这样的丫鬟则被重新发卖。

她被辗转了几处,最后被卖进了青楼。

青楼老鸨看她长的不错,就问她从前是什么人。她沉默了一下,说自己是知府大人家的表小姐。家里出事的时候跟忠心的丫鬟换了衣服。本来以为能躲过一劫,没想到还是被卖到这种地方。

老鸨眼睛一亮:“官家小姐?那可奇了,寻常的官家小姐到了我这里,哪个不是寻死觅活,你倒是淡定。”

“我想活。”她淡淡的说。

到了青楼里她依然想活,好好的活下去。如果说自己是丫鬟,那大抵很快就要被送去接客。但如果说是官家小姐,老鸨或许会觉得她奇货可居,能卖个好价钱,大抵会好好培养她。

之所以说是表小姐,而不直接说是知府千金,是因为不容易露馅。毕竟哪个大户人家都有几个吃闲饭的穷亲戚,就算将来倒霉碰到知府的亲朋故旧,推说自己是远亲,平时待在院子里不出来,对方也不会怀疑。但如果是知府大人的千金,哪有不出去应酬的,很容易就露馅了。

原本老鸨也不太相信,毕竟罪官家人想逃脱没那么容易,但是知道她读书识字,会看账本,会写诗,还会下棋之后,也就信了。

识字、会看账本是真的。写诗嘛当然不会,但是从前府上的夫人小姐们凑在一起吟诗消遣,她记性好,记住了几首,随便说出来糊弄老鸨也够用了。至于下棋,围棋的规则最简单,会了规则就算会下,至于下成什么样她就不负责了。

她壮着胆子跟老鸨说:“找个厉害的先生教我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给我两年时间,我会成为你的摇钱树。”

老鸨又有些怀疑:“你不是都会吗?”

“从前不愁吃穿,总是躲懒,没认真学过。现在这点底子拿来用,不值钱。”

“你倒是有成算。”

“我还有一个要求,我只卖艺,不卖身。”

听到这句话,老鸨明显放下了戒备,彻底相信她是个落难的官家小姐了。即使再有成算,也还是天真。开什么玩笑,这种地方,卖艺不卖身,戏文看多了吗?但嘴上却答应:“只要你真能给我赚钱。”

她当然不会那么天真,觉得到了这种地方还能不接客。这几年在县令府上当丫鬟,她也不是白当的,对人心也懂得一些,她若不表现出一些天真和傻气,老鸨怎么可能相信她真的是个落难千金。

她说两年,但是也知道老鸨不会给她那么多时间,她如今身量已经逐渐张开,等到年岁到了,老鸨一定会急着让她接客。所以接下来为数不多的时间里,她没日没夜的跟着老鸨请来的师傅学艺。

书中的黄金和车马她依然没见到,但是现在她知道了,技多不压身,多学点东西,就多一条活路。

大概过了一年多,老鸨就让她登台献艺了。跳舞和弹琴都不是一年功夫能学精的,所以首次登台她选择了唱歌,词是从前县令府里一位有才华的小姐写的,她对外说是自己写的。这一年多来她努力学着写诗,但是底子有限,写出来的东西师傅总是大摇其头,后来她索性收买师傅,替她写了一批,再加上记忆里县令家夫人小姐们的诗词,也够她顶上一阵子了。

首次登台很成功,大家都知道,凝碧坊来了个有才华的落难千金。一时间,每晚都有附庸风雅的公子哥来听她唱歌。虽然歌声并不比其他姑娘出挑,但架不住“才华”和“落难千金”两个词汇的加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