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正常读书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每天忙忙碌碌,工地上的日子依旧,他们所修的公路在慢慢的延伸,似一条横卧在沙漠中的巨龙,蜿蜒盘旋,巨龙的两侧,仍旧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沙漠,这条巨龙好像从天的尽头飘然而来,轻轻的又伸展到了天的另一头。邺海有时候在想,这条巨龙也有他的一份辛勤也有他的一份汗水,也许以后开车经过的司机们也会赞叹,也会惊讶人们的智慧居然在茫茫沙海里修出了一条通天大道。
可惜这些并不能代表什么,也许没有人会记住修这条公路时,有一名技术员成天在做着一个关于文学的梦,成天在做着一个关于自考的梦,成天在做着一个关于教育的梦,没有人记住,也不会有人想起,很快他们会把他忘掉,因为他们的工程马上就要完工,因为他们即将各奔东西。前些日子接到公司通知,在XJKS地区又接到一条公路,格格其他们一伙即将开拔到XJ,继续修公路,而邺海选择了离开,他不想继续在这种环境里待下去了,他觉得这简直对人性是一种摧残,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久了,真害怕他也会染上赌博的恶习,他也害怕自己再也没有勇气走出来。因为明霞来信说她给父亲租了个好一点的楼房,有电梯,小区里还有院子,父亲摇着轮椅可以到院子里来,可以晒太阳,可以和下棋的老头聊天,也可以逗院子里的小猫小狗玩,这样就不寂寞了,妹妹想的可真周到啊,但是他心里清楚,这样就需要更多的钱,仅仅靠妹妹当家教显然是不行的,他前几天又给妹妹寄了钱,并写信告诉她自己可能很快就要回到金城了,至于回到金城后再去哪儿上班,目前还不知道,但是在内蒙的这一年多,他尝尽了人间的所有苦处,他受够了心灵的煎熬和折磨,以前他并不明白什么是煎熬,但是当他身处大漠,每天面对着单调而又重复的工作,每天面对着一帮赌博成性的同事,每天为寻找一个可以安静看书的场所而发愁,每天为能够多喝一口水而争的脸红脖子粗,每天为自己无所事事而痛心的彻夜难眠时,他明白了这就是煎熬。他在内蒙的一年多时间,几乎成天都在煎熬中度过。虽说后来他找到了在推土机的驾驶室里看书,但驾驶室里冬天能把人冻疯,待上一会他不得不下来活动活动,他害怕自己被冻麻木了下不来,他害怕自己被冻僵了不会走路。而到了夏天,驾驶室里比烤箱还要热,白天还好些,反正大漠戈壁,蹲在哪儿都可以看上一阵子书,但是到了晚上,远处的狼嚎总是让他提心吊胆,他只有待在推土机上,忍受着比外面还要热的烘烤,静静的看一阵书。那份艰辛那份酸楚,是不会有人明白的,也不会有人理解,只有走过的人才有深刻的体会。
他要离开工地,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自考本科段的英语二,对他来说,这无疑是一座高山,他心里清楚,只有翻过了这座高山,他的本科才能毕业。可惜他只有初中生的英语水平,尽管这几年来他在断断续续的学习《新概念英语》,但是一个人的自学,完全借助于字典的学习,效果确实不怎么好。还很清楚的记得他曾经规劝过左清文,说他学习英语的方法不对,应该着眼于提高读说听写的能力,应该全面发展之类的话,但是当这一切摆在他面前时,他犯难了,首先是大量的单词不认识,屈指算算,初中毕业已经差不多快八年了,况且初中那会英语也学的很一般,让这样一个学生去翻看自考公共英语二,简直跟看天书差不多。妹妹曾翻过他的英语书,她认为很简单,说是一个好些的高中生都可以考及格,不用从头学习新概念英语,不用浪费这个时间,可问题是他连高中都没有上过,中专根本不学英语,放了好多年,再一次拿起书本在没有任何人辅导的前提下独自一人学习英语,简直就跟在沙漠里垂死挣扎而没有一口水喝的流浪汉一样,必死无疑,他抱着这种必死无疑,将自己置于死地的想法开始了漫长的英语学习,起初学新概念英语第一册,相对还简单些,用了差不多两个月时间就看完了,但是一进入新概念英语第二册,生词渐渐增多,不懂的句型渐渐增多,课文的篇幅也由新概念一的对话变成了短文。所幸去年冬天在妹妹的学校里,认认真真的背了十几天,前半部分还算可以,至少认识了一些生词,但是当他来到工地后,对英语的学习又停下了,他实在坚持不下去,实在寻找不到一条合适的学习英语的方法,感觉自己好像成天在虚度光阴一样,对着书只是发呆,所以他不得不将英语的学习暂时搁置起来,全心攻读剩下的两门专业课——《外国文学史》和《中国古代文论选读》,后半年的考试他顺利过关,现在他的本科只剩下了英语二和论文答辩,对于论文答辩,想来也不会太难,再说对于专业课的掌握,邺海觉得自己很有把握,他已经模拟着写好了两篇论文,一篇是关于唐传奇《柳毅传》与《红楼梦》在人物描写手法上的异同,一篇是关于《世说新语》中士人心态的探讨。并且他对自己写的这些作品内容很熟悉,他相信自己有能力通过答辩,这只是个时间的问题。现在关键的是英语,如何在短时间内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如何在短时间内通过英语二的考试。话又说回来,对一门语言的学习,就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突破。语言的学习需要漫长的积累,需要循序渐进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
带着这一大堆疑问,带着对英语学习的热情和找不到方法的苦闷,邺海回到了金城,他想找明霞帮忙,毕竟她是大学生,毕竟她的英语学的很好,高考成绩在一百三十多分,他想到妹妹跟前“取经”。
在师大附近的一个住宅小区内,邺海找到了明霞给父亲租的楼房,小区并不大,只有四栋高层,但是院子里的绿化做的确实很好,小桥流水、亭台楼阁,这里已经是北方寒冷的冬季。马路上的树叶已经落的差不多了,可是这个小区绿化的如同江南小镇,自动喷淋系统把水洒向花园里的每一个角落,借着早晨的太阳,院子里驾起了一座彩虹桥,看上去五彩缤纷的。刚踏进去,一股泥土的清香扑鼻而来。此刻他还没有时间来细细的品味这一番良辰美景,他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想尽快的见到父亲,想尽快的见到明霞。想赶紧的告诉他们我回来了,我从内蒙回来了,我再也不去工地了。今年剩下的这两个月时间,不管做什么,他都要努力通过英语考试,他的自考到了冲刺的关键时刻,因为他的本科就差这一门了,他不想就这样停下来,他已经付出了太多的艰辛和奋斗,他不想输在这一门英语上。
来到十七楼,他怯怯的敲了敲门,半天没人,邺海生怕自己敲错了,又拿出妹妹寄来的信,仔细核对了一遍,是这儿,没错,他正准备继续敲时,门打开了,父亲摇着轮椅出现在屋子里,邺海高兴的走进屋子,东瞅瞅西看看,对一个住惯了帐篷的人来说,这里简直就像天堂。干净明亮的窗户,视线很好,从十七楼望出去,突然发现金城也高楼林立,好一派繁华的大都市景象。屋子里的墙壁刷了白色的乳胶漆,很干净,两间卧室的灯很别致,大卧室父亲住,小卧室里有妹妹的衣服和书,父亲说妹妹有时候回来住,有时候住学校里。
邺海让父亲坐好,然后说他这次回来就不用再到工地去了。他要在金城生活,他的自考就差最后一门了,他要想办法把这一门英语考过去。
父亲什么也没说,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见父亲不高兴的样子,邺海问道:“你咋了,身体不舒服吗?”
父亲说:“没有,除了不能走路,其它没什么问题。我就是觉得你妹妹最近有些不太正常。”
“明霞咋了,咋不正常了?”
“她最近一段时间好像特别忙,很少到这儿来,往往会叫了外买送上来,而她不知道在哪里。有时候晚上回来的特别迟,差不多快一两点才来。回来倒头就睡,第二天连课也不去上。”
“妹妹今年已经到大三了,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估计学校里事多吧,我那会上学时帮食堂干活,有时候也会忙到半夜。很正常的。”
父亲抽出一根烟,点着了慢慢的吸着。吸了一会接着说:“你说你不去工地了,那你在哪儿上班啊?”
“还没想好,我们内蒙的工地已经交工了,新的工程在新缰KS,太远了,我不想去,我想在金城好好复习一下,我的自考就差这一门了,我已经考了八年,我可不想因这一门课考不过去而荒废。”
父亲又是一阵沉默,然后把烟头掐灭,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对着儿子念叼着说:“人啊,要知足,一辈子人干啥早就定好了,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这命谁也改变不了,谁也没有办法去改变。”
邺海最不相信的就是命,便打断了父亲的自言自语说道:“你说的那是迷信,那是用来骗人的。我就不相信命运,谁说我一辈子就应该老老实实待在工地上,做个建筑工人,苦死累活的。”
父亲沉默了一会说:“可是你已经不小了啊,翻过年你就二十四了,你也应该想想你的事了。”
邺海还没反映过来父亲说这话的意思,此刻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快复习好英语参加春天的考试,争取明年上半年就拿到本科文凭。所以完全没有理解父亲的意思,只是带点牢骚的说:“二十四怎么啦,好多大学生二十四不也才刚毕业一两年嘛,我都已经工作快五年了,积累了很多工作经验,我的自考也过的差不多了,还差一门就本科毕业了,我可不想放弃。哪怕就是公司把我开除了,我也要想办法把这一门课考过去。”
“你说公司把你开除了?”富堂反问道。
“没有,我只是这样说说而已。”
“你已经不小了,你也该把你自己的事想想了。”
“我的事就是怎么样把英语考过去,别的事我这会还顾不上想。”
“我是说你自己的终身大事,你那个同学人不错,你们俩到底还联系着没有,自从我搬到这儿之后,她咋从来再没有来过?”
邺海脑子里感觉一热,父亲说的原来是这事啊。他说:“我们还联系着,我在内蒙,经常给她写信,有时间也打电话,她很好啊,不过她们家最近好像正在盖房子。”
“这样就好,这样就好。那你有时间了到她们家去看看,看有没有啥可以帮忙的。”
“好的,我吃完饭就去,明霞中午回来不,我这就去买菜做饭吧。”
“早上走的时候没说,一般中午就回来了,就是晚上经常不在家吃饭。”
“噢,那我就买菜去了,你休息一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