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开局相亲,被偶像歌手套牢了

第1章 帮教授照看女儿

  “今天这风挺舒服啊。”

  听见教授这话,余笙放下手机,伸了个懒腰。

  “确实,不冷不热,刚刚好。”

  刚刚和教授在体育馆里打了一个钟头羽毛球。

  毛片微脏。

  一球没杀,一球没吊。

  每一球都打到教授的拍上。

  和教授打的你来我往是十分激烈。

  可惜最后还是棋差一招。

  惜败。

  带着银框眼镜的教授拧开矿泉水瓶,喝了口水。

  “真不打算以后在我手底下读研?”

  “要在我手底下,保你硕博连读,至于毕业后你是留校还是从政到时候就看你选择了。”

  余笙摇了摇头。

  “才大二,不着急,再说老登你不会是想把我骗进去当苦力用的?”

  “你小子这么精明,我还能骗了你。”

  教授悄无声息的将自己的羽毛球拍挂到余笙肩上,随后语重心长的拍了拍余笙的肩膀。

  “年轻人担子重点好啊。”

  引来余笙一阵白眼。

  教学楼错落有致,掩映着夕阳,春风微煦,吹动青春。

  “明天就到小长假了,有什么想法没?”

  余笙把玩着手机,摇了摇头。

  “没啥想法,要是可以,我能在家躺到发霉。”

  “那就好办了,最近我和我老婆想出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毕竟已经快五十了,在不看看祖国的大好江山就看不了了。”

  余笙闻言点了点头。

  “确实,看看风景,身体跟着心情也就变年轻了。”

  教授捂嘴咳嗽了两声,随后看向余笙。

  “所以现在有件重要的事情交给你。”

  “什么事。”

  余笙就知道,这老头肚子里都是坏墨水。

  “帮我照看照看女儿。”

  余笙忙不迭的将手机关掉,转头看向教授,一脸惊讶,手指着自己。

  “我吗?”(申柳真手指自己.jpg)

  “她很乖的。”

  “不是,你就不怕我把你孩子拐走?”

  教授哂笑两声。

  “就你?我还不知道你几斤几两,再说了,你要真能拐走我给你送点好东西。”

  沉默良久,余笙终于开口。

  “好吧,那我就舍命陪你女儿了。”

  “她喜欢什么?”

  余笙想着照看女孩怎么也要讨讨人家欢心。

  “嗯,她比较童真,可爱,很喜欢毛绒玩具,尤其是粉红色的。”

  哦,原来是小孩子,老头命真好,还能老来得女。

  ……

  ……

  走在校园里的柏油马路上,余笙望着路上零零散散的学生,还是有种不真实感。

  已经二十年了吗?

  没错,余笙是个穿越者,当然也可以说是重生者。

  自己还是那个当年的自己,父母还是当年的父母,而且当初的邻里邻居,亲朋好友也还是那些人。

  但余笙确定这是一个平行世界,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里叫蓝星,星球的称谓与之前不同。

  另外就是这个世界的文娱作品与重生前的世界完全不同,前世许多的文娱作品在这个世界都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全新的明星和文娱作品。

  而恰巧重生之后,余笙对前世的记忆十分牢固,一些看过的小说,听过的歌曲,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当然,这需要他静下心来,在脑海中慢慢回忆。

  重生之后,余笙自然要完成一些前世没完成的遗愿。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路高歌猛进,“别人家的孩子”连续十八年拿标,战绩可查。

  凭借着自己过目不忘的记忆,最终余笙以高考状元的身份成功考进了离家很近的京大。

  高考之后,余笙当仁不让,担当了文抄公这一职责。

  他直接在终点小说网发布小说《庆余年》。

  随后在一众退婚流,龙王流小说中脱颖而出。

  力压《女儿住狗窝,我王者归来》,《被退婚后,我的戒指老爷爷来了》等一众佳作,荣登月票榜第一。

  版权也直接卖出天价。

  当然,这也归功于余笙的不懈努力。

  毕竟日码过万,勤奋也是作者的一种天赋。

  像那种断章狗,吾弃之如敝履。

  一本书也让余笙基本上实现财富自由了。

  大一一年,余笙完结了《庆余年》,功成身退。

  看着银行卡中冰冷的数字,余笙感觉自己的精力怎么和那个男人有点像?

  好像我还缺个初恋老婆。

  但是作为两世加起来母胎单身四十年的单身狗来说。

  爱情,是真的遇不到啊。

  他在高中也没遇上一个让他怦然心动的女孩。

  当然,在这个男生板寸,女生朵拉头的时间段,男女看不对眼是十分正常的。

  至于教授老宋是怎么跟他认识的,就说来话长了。

  上了大学,一般人来说就是上课就是铲,两铲一节课,四铲回宿舍。

  在宿舍里也是看小说玩游戏。

  这些东西玩多了也就腻了,至于兼职这些事情对于财富自由的余笙来说就是没必要。

  于是余笙决定运动运动,强身健体。

  最终,在一众运动之中他选择了羽毛球。

  当然,他这样的正人君子绝不是为了看球场上的妹子才来的。

  而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余笙拿着自己的羽毛球拍踩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进到羽毛球馆。

  大一一年,余笙是牛逼的打不过,和菜鸡打的难舍难分。

  那天,他又和一个菜鸡打成菜鸡互啄。

  喝水的空隙,余笙便发现了老宋。

  老宋看样子是新来的,也没有搭子。

  余笙这种乐于助人的性格自然是要爱护长辈。

  然后就是一顿爆杀。

  老宋气的嘴都歪了。

  那天,余笙和老宋鏖战到深夜。

  自此之后,余笙和老宋便加上了微讯,作为球友,经常出来打球。

  那为什么今天余笙和老宋打的这么难解难分呢?

  要是不把老头哄好,老头就能拉你打到他赢为止。

  虽说老宋和他一样老家都是顺德府的。

  不过这次让他照顾女儿余笙还是没想到。

  老宋对自己女儿谈及很少,只是说家里一脉单传,到他这辈子生了个女儿。

  他曾经还想过找个上门女婿,不过后来想想还是顺其自然吧。

  既然第一次见面,那还是要留个好印象,要不然小女孩又哭又闹还真不好办。

  想起老宋说的,喜欢粉红色玩偶,童真,可爱。

  那就给她买个凯蒂猫吧。

  绝对出不了错。

  顺便顺老宋两包茶叶,让他天天压榨我这个祖国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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