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开局相亲,被偶像歌手套牢了

第14章 送你茶叶

  咕嘟嘟。

  余笙大口灌水,才把刚才唱的燥热的嗓子变得舒服些。

  “好听就好,给,这是这首歌的乐谱。”

  余笙从兜里拿出早已填好的《慢冷》乐谱,交给宋时微。

  看着乐谱,再回忆刚刚余笙演唱的歌词,宋时微现在脑子里只有两个字。

  牛掰。

  写歌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要不然她也不会说憋了一年连一首歌都编不出来,以致于需要公司找专业的编曲人去给她定制曲子。

  “这首歌你写了多久,半年还是一年?”

  宋时微目不转睛的看着乐谱,就算是一名一流词曲人几年的灵感,也不一定能制作出这样一首曲子。

  这首歌的质量,几乎与那些天后唱的经典歌曲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周吧。”

  余笙不确定的回答道。

  他总不能说他仅仅一天就把歌词和乐谱整理了下来吧。

  宋时微沉默了。

  这就是天赋吗?

  她被打击到了,一周时间创造出一首天后级别的经典之作。

  若是放在外面肯定会被各个娱乐公司争相抢夺的。

  “你的天赋不应该浪费。”

  “怎么,难道你要把我关在小黑屋里每天给你写歌,写到我精疲力竭?”

  “怎么会,我是那样的人吗?”

  宋时微移开视线,脸色有些不正常,结结巴巴的说道。

  “哈,那就这样吧,那我就溜了。”

  余笙觉得既然合同也签了,歌也唱了,是时候离开了。

  “中午了,留下来吃饭吧。”

  “那咱们出去吃?”

  余笙望向宋时微,指了指外面。

  “不,我来做饭给你吃。”

  宋时微翘起嘴角,一只手叉腰,一只手伸到胸前,充满干劲,已经想好做出一顿美味佳肴之后余笙目瞪口呆的表情了。

  ……

  半个小时后。

  “要不然咱们还是去外面吃吧。”

  看着煎得又黑又焦的煎蛋,余笙斜视此刻拿着锅铲,穿着卡哇伊围裙的宋时微,小心翼翼的提议道。

  “不对啊,妈妈当时就是这么煎的啊。”

  宋时微望着锅里两摊焦糊糊的黑色未知物,陷入了沉思。

  咕噜噜~。

  宋时微的肚子在此刻不合时宜的响起,仿佛就是对现在还没有吃饭的抗议。

  眼看就要一点了,此时还在纠结煎蛋,余笙暗自叹了口气。

  “我来吧。”

  余笙将锅铲从宋时微手中拿下,旋即走向另一边,打开冰箱,将西红柿和鸡蛋拿了出来。

  接着又将里面的挂面拿了出来。

  看着冰箱里的配置,余笙就知道宋时微在家是真没做过几次饭。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现在社会节奏这么快,工作一天早就累了,哪还有时间去做饭,大部分都是点个外卖或者出去吃。

  要是没钱了那就火腿配方便面。

  余笙秉持着老余家的优良传统,男人会做饭。

  从小到大,余笙的母亲没进过厨房,在厨房里窜忙的身影永远都是老余或者他。

  “低头穿!”

  余笙刚开始切西红柿,听到话语后下意识低头,接着就感受到背后有一双小手在动。

  低头一看,身上已经穿上刚刚宋时微穿着的围裙。

  “这样不会弄脏衣服。”

  宋时微搓了搓手,双手叉腰,上下扫视一番,一副大功告成的样子,微微点头,很是满意。

  余笙就地取材,熟练的开火,三下五除二做出一锅挂面和西红柿炒鸡蛋。

  “条件有限,咱们就这么吃吧。”

  余笙从橱柜里拿出两个大碗,分别盛出。

  看出了宋时微蠢蠢欲动想要端碗的想法。

  余笙马上开口制止。

  “我来就行,你拿筷子和西红柿炒鸡蛋。”

  话音刚落,余笙便端着其中一个大碗走出厨房。

  “切,说的好像我能打碎一样。”

  随即扭头将筷子拿上,端着西红柿炒鸡蛋往餐桌走去。

  “开饭!”

  一切都收拾好,余笙脱下刚刚穿上的围裙。

  眼前一菜一面,很是简陋,但是余笙和宋时微却没有丝毫嫌弃。

  “都是我们的劳动成果啊。”

  餐桌上,余笙和宋时微对面而坐。

  宋时微看着还冒着热气的面条和色泽诱人的西红柿炒鸡蛋,暗自咽下一口口水。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更何况宋时微刚刚还手忙脚乱的摊了半个小时煎蛋。

  夹起一口面,宋时微吹了吹,也顾不上什么淑女形象,直接嗦溜了进去。

  霍。

  宋时微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再吃上几口西红柿炒鸡蛋,仙品。

  吃了几口面有些噎,端起大碗喝口汤,很清凉儿。

  “好喝,想不到你做饭这么绝。”

  宋时微完全被余笙的厨艺征服了。

  “要是我有钱,我就雇了你,让你天天给我做饭。”

  “到时候每天我工作回来,都能吃上一口热热的饭菜,现在想来,真是太爽了。”

  “我愿奉你为MVP。”

  “要不要再盛一碗?”

  望着宋时微已经见底的大碗,余笙有些惊讶于宋时微的饭量,才刚刚过了十分钟,他这边才刚吃了一半呢。

  “再来一碗。”

  宋时微豪气万丈。

  这样的面,她还能再干三碗!

  吃饱喝足,宋时微轻柔小腹,享受着饭后的清闲时光。

  饭碗都放在餐桌上。

  做饭我不擅长,但我擅长刷碗啊。

  宋时微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从小开始老宋就培养她干家务的思维。

  别人做饭,自己刷碗,很公平。

  余笙同样在椅子上坐着。

  宋时微的表现历历在目,这对余笙这个大厨来说十分得意。

  作为一个厨师,做高兴的莫过于做的饭受到他人的喜爱。

  转眼间,余笙也休息的差不多了,现在他决定回学校将《雪中》发给夏天,然后尽快参加诸神之战。

  就在余笙刚刚有要起身的意思,另一侧靠在餐椅上的宋时微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急匆匆的跑向杂物间。

  “给你这个。”

  余笙接过手,是一个封闭的罐子。

  余笙颠了颠,很轻。

  “这是我从我爸那偷来的茶叶,我听他说你很喜欢喝,那既然他不舍得喝,你喝了好了。”

  宋时微耐心的说道。

  真不愧是老宋的黑心小棉袄啊。

  “谢啦,下次请你吃饭。”

  “谢谢就不用了,不过饭还是有必要吃的。”

  两人双目相对,忽的一下都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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