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龙族:屠龙哪有修行好玩

第14章 欢迎来到混血种的圣地

  CC1000次列车缓缓停靠在月台边。

  林煊望向窗外,夜色中的卡塞尔学院如同一头沉睡的巨兽。

  哥特式建筑的尖顶在月光下勾勒出锯齿状的剪影。

  远处山巅矗立着一座尤为高耸的塔楼,宛如一柄出鞘的利剑直刺苍穹。

  “欢迎来到混血种的圣地。“

  古德里安教授站起身,西装上的褶皱随着动作舒展开来。

  林煊收回目光,同时将两条仍在车厢内游弋的阴阳玄鱼唤回体内。

  这一路上,阴阳玄鱼贪婪地吸收着《黑王之死》油画散发的龙血能量,此刻已经臃肿得像两条饱食的金鱼。

  它们不再活泼好动,而是慵懒的沉浮,偶尔才摆动一下尾巴。

  林煊没有急着让它们落入丹田中的八卦阵眼当中,释放所吸收的龙血能量。

  “终于到了,我浑身都快散架了。“

  陈墨瞳伸了个懒腰,红发在车厢灯光下如火焰般跳动。

  芬格尔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有着老黄牛的觉悟,手里已经拎着两人的行李箱:

  “学弟学妹,跟紧咯!卡塞尔学院的夜景可是别有一番风味。“

  走出车厢的瞬间,林煊的呼吸一滞。

  不是因为这深夜的山间空气有多么清新,而是空气中弥漫的能量浓度。

  龙血能量与天地灵气混合在一起,浓度至少是外界的十倍。

  如果在这里修炼,效率恐怕会高得惊人。

  月台空无一人,只有几盏煤气灯在夜风中轻轻摇曳。

  古德里安领着他们走出月台,然后穿过一道拱门。

  卡塞尔学院的校园全景豁然展开——

  蜿蜒的石板路两侧,哥特式建筑如沉默的守卫般林立。

  彩绘玻璃窗在月光下泛着幽光,飞扶壁和尖拱构成错综复杂的阴影。

  最引人注目的是远处那座中央建筑,四座塔楼拱卫着中央的主塔,塔尖几乎要触碰月亮。

  “那是'守夜人'钟楼。“芬格尔顺着林煊的目光解释道,“冰窖入口就在那里。“

  “冰窖?“陈墨瞳微微挑眉。

  “学院最机密的地方。“古德里安压低声音,“收藏着龙族遗骸、炼金武器和一些不宜公开的文物。“

  林煊的阴阳玄鱼突然躁动起来,仿佛感应到了什么。

  他强压下玄鱼的异动,装作随意地问道:“教授,您之前提到的龙族存在的直接证据,也在冰窖里吗?“

  古德里安擦了擦眼镜:“大部分是的。不过现在太晚了,档案馆已经关闭。“

  他看了眼手表,“而且你们舟车劳顿,应该先休息。明天我再带你们参观。“

  陈墨瞳打了个哈欠:“教授说得对,我现在只想泡个热水澡。“

  林煊已经笃定这个世界存在龙族,并不着急见到龙类物品,微微颔首:

  “那就明天再参观吧。”

  一行人沿着石板路前行,脚步声在寂静的校园里格外清晰。

  林煊注意到,尽管已是深夜,某些建筑的窗口依然亮着灯,偶尔还能看到人影晃动。

  “那是图书馆和实验室。“芬格尔注意到他的目光,主动解释。

  “卡塞尔学院没有宵禁,毕竟很多研究都需要夜间进行。“

  拐过几个弯后,他们来到一栋四层高的哥特式建筑前。

  门廊上方用拉丁文刻着一行字:

  【血与火铸就真理】

  “这里就是宿舍楼了。“古德里安站在宿舍楼前,开口说道:

  “林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跟芬格尔当室友。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请教这个废材。

  他虽然留级三年,但懂得知识还是蛮全面的。“

  古德里安斜睨一眼身后提着行礼的芬格尔。

  尽管这是整个卡塞尔学院公认的废材,但说到底还是他的学生。

  对于这个安排,林煊倒是没有异议,也正有此意。

  “好的!”

  安排好林煊的住宿,古德里安转头看向身边的陈墨瞳,礼貌说道。

  “陈墨瞳同学,前两天也有一位来自华夏的A级女生,如果你想有个说话的伴,可以考虑跟她当室友,你觉得如何?”

  “那最好不过!”陈墨瞳展颜一笑,微微颔首。

  就这样,林煊和陈墨瞳的住宿都得到了不错的安排。

  芬格尔提着林煊的行李箱,带上林煊,返回他的宿舍。

  古德里安则是带领陈墨瞳上楼,去往另一位刚来两天的A级女生宿舍。

  宿舍楼的走廊铺着暗红色地毯,装修典雅大气。

  芬格尔的宿舍位于三楼,属于一间宽敞的双人间。

  卡塞尔学院的住宿条件都很好,宿舍都是配套设施齐全的宽敞房间。

  尽管芬格尔留级三年,阶级从A级降到E级,住宿条件依旧没被降级。

  当芬格尔打开303号房门的那一刻,林煊有种回到自己家的感觉。

  一股复杂的味道扑面而来。

  泡面汤的油腻、啤酒的麦芽香、发霉衣物特有的酸涩,还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气息。

  林煊的眉毛不受控制地跳了跳。

  “欢迎来到我的宫殿~“

  他夸张地挥舞手臂,踢开地上的一堆衣物。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生活气息?“

  月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照亮了这个堪称灾难现场的空间:

  墙角堆着足有半人高的空啤酒罐塔;床上散落着各种颜色的袜子;

  书桌上,一台老式笔记本电脑埋在炸鸡骨头和披萨盒里;

  最惊人的是地板上那条由脏衣服铺就的“小路“,直通卫生间。

  “你一个人住多久了?“林煊跨过地上的啤酒罐,走进屋内。

  “七年。“芬格尔把行李箱推到墙边,踢开沙发上的杂物腾出位置。

  “不过别担心,你的床我一直留着。“

  他指向角落里那张被各种杂物淹没的单人床。

  “就在那堆……呃,宝藏下面。“

  林煊走近那“宝藏山“,从中抽出一本杂志——《花花公子》1998年典藏版。

  封面女郎冲他抛着媚眼,页角已经卷边发黄。

  “古董啊!“芬格尔一个箭步抢过杂志,心疼地抚平褶皱。

  “这可是上代新闻部部长留下的镇部之宝!“

  林煊环顾四周,突然笑了:“其实还不错。“

  他在社畜生涯的宿舍比这好不到哪去,只是少了啤酒罐塔和“衣服小径“。

  芬格尔愣了一下,随即咧嘴露出白牙:“我就知道咱们合得来!“

  他弯腰开始收拾地上的垃圾。

  “咳咳,当然,新室友入住还是要稍微整理下的……“

  接下来的半小时里,两人合力清理了最触目惊心的垃圾。

  芬格尔展现出惊人的垃圾分类天赋。

  他能准确判断哪个披萨盒还能再利用(“只沾了一点番茄酱!“),

  哪只袜子还能再穿一周(“闻起来还行!“)。

  林煊则负责将空酒瓶堆成“艺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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