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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血战(求追读)

南宋生存攻略 洛星伊 3400 2024-11-15 08:44

  呼呼呼。

  三十余蒙古士卒,满脸疲惫,眼睛通红,萎蘼不堪,浑身热气腾腾,跟蒸笼似的,喘着粗气,艰难之极的挪到山岭上。

  站在一起,一部分人弯下腰,双手扶着膝盖,勉强不倒。

  另一分部人,手里握着顽羊弓,搭上箭矢,颤抖着双手,指向松树林,警惕性十足。

  许赟躲在树后,看在眼里,忍不住在心里激赏:“不愧是蒙古铁骑,这时节了,依然警惕性十足,还能保持警戒,不错!非常不错!”

  蒙古士卒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依然能记得军纪,保持警惕,无论如何赞誉都不为过。

  歇息了一阵,唯一的百夫长一打手势,两部分人立时交换,先前喘息的人摘下背上顽羊弓,搭上箭矢,指向树林,担任起了警戒任务。

  先前担任警戒的蒙古士卒把顽羊弓背在背上,把箭矢插回腰间箭壶里,弯下腰来,双手扶着膝盖,呼呼喘大气。

  又歇息一阵,终于缓过一些劲来,百夫长拔出腰间弯刀,紧握在手里,朝树林一挥。

  扶膝歇息的蒙古士卒拔出弯刀,分散开来,交替前进,相互掩护,朝树里推进。

  持弓的蒙古士卒担任警戒任务,站在原地不动,手中弓箭对准树林,若是许赟他们此时发起进攻,一定会被后面担任警戒的蒙古士卒射杀。

  看着进入树林的蒙古士卒,许赟紧握着手中弓箭,稳如磐石,指着一个蒙古士卒的咽喉,没有下令进攻。

  进入树林里的蒙古士卒相互掩护,朝里面推进。

  风平浪静,没有被攻击。

  百夫长双手紧握着弯刀,带领持弓蒙古士卒,朝树林推进。

  交替前进,相互掩护,有条不紊,阵势整齐。

  持弓的蒙古士卒在百夫长的率领下,全部进入树林里。

  许赟手中弓箭移动,对准了一个持弓蒙古士卒咽喉,弓开满月,右手一松弦。

  箭矢如同闪电般,对准这个蒙古士卒咽喉射去,正中咽喉,箭尖从脖子后面透出来,血珠子从箭尖上掉下来,掉在地上,摔成八瓣。

  顽羊弓,是许赟在被追杀的时候杀掉蒙古士卒抢的。

  这是蒙古军队的标配,由顽羊角、牛筋和木架组成的复合弓,短小轻便,射程远,一般可射两百米,硬弓就射得更远了,特制硬弓可射三百米。

  这是当时射程最远的弓之一。

  超远的射程,再加上蒙古人的‘曼古歹’箭术,配合蒙古轻骑兵的高速机动能力,这是放风筝的神器。

  蒙古人正是凭着由曼古歹箭术、轻骑兵、顽羊弓的超远射程,形成的游击战术,横扫了欧亚大陆,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疆域最为辽阔的帝国。

  在如此近距离内,许赟一箭射穿蒙古士卒的脖子,一点困难没有。

  “敌袭。”百夫长大吼一声。

  以蒙古士卒丰富的战阵经验,即使他不提醒,蒙古士卒也知晓该如何做。

  持弓的蒙古士卒,移动弓箭,对准许赟。

  嗖嗖嗖。

  箭矢破空声不断,一支接一支射来,一箭一个,无情的收割着持弓蒙古士卒的性命。

  蒙古军队的骑射天下无双,当世第一,无人能敌。

  然而,余玠在四川上百次打败蒙古军队,他呕心沥血打造出来的四川强军,箭术会差么?

  更不用说,这些人是四川强军的精华,胜捷军,其箭术比起蒙古士卒只高不低。

  再占有先手之利。

  更有人在树上,居高临下,占尽了地利。

  诸多因素综合在一起,一轮就把持弓的蒙士卒射杀干净了。

  一箭射杀了蒙古士卒,许赟再次搭上箭矢,弓开满月,对着百夫长面门就射了过去。

  整个过程,动作熟练,如同行云流水一般,这都是前任留下的宝贵财富。

  许赟运用起来,如同苦练多年似的。

  这一箭快准狠,疾如风,快如电,百夫长想要躲闪,已经没有机会了,正中他面门,箭矢入脑,从后脑勺上透出来。

  孟继堂他们同样如此施为,箭不虚发,又收割了一波蒙古士卒的性命。

  经过两轮射杀,蒙古士卒只剩下十一人了,还处于包围中,然而他们毫无惧意,双手紧握着弯刀,飞奔而来,战意高昂。

  这就是彪悍的蒙古人,哪怕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依然死战不退。

  “汉狗,去死吧。”一个蒙古士卒手中弯刀,对着许赟劈来,刀光胜雪,凶狠异常。

  “来得好。”许赟手中弯刀对着这个蒙古士卒狠狠劈去,劲风呼呼,势大力沉,劈在他的弯刀上。

  咣啷。

  爆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迸溅出一溜火星,蒙古士卒虎口崩裂,弯刀脱手,飞出老远,摔在地上。

  许赟正要变招,结果这个蒙古士卒的小命,一道雪亮的刀光闪现,正中蒙古士卒脖颈。

  头颅抛飞,鲜血飞溅,无头尸朝地上栽去。

  又是一道雪亮的刀光闪现,狠狠砍在无头尸的腰间,入肉两尺,差点把无头尸腰斩了。

  按照许赟的命令,每三人为一小队,一人进攻,一人支援,一人防守,进可攻,退可守,进退有据。

  许赟和最近的两人黄元鹏何成贤组成一个小队,合作无间,配合得好,轻松杀死这个蒙古士卒。

  无头尸栽倒在地上,不停抽搐,生机逐渐断绝。

  只是,许赟被淋了满脸的鲜血,糊住了脸,蒙住了眼,伸出舌头,舔舔鲜血,温热可口。

  这感觉……非常好。

  这点鲜血如同催化剂般,把极度饥渴给勾出来了,许赟左手抹一把脸,露出了眼,左手满手鲜血,放到嘴边,伸出舌头舔个干净。

  更加饥渴了。

  杀掉这个蒙古士卒,许赟和黄元鹏何贤成这个小队,接着推进。

  三人很有默契,配合得非常好,攻守有序,蒙古士卒无法抗衡,被他们又杀了三个,战斗就结束了。

  孟继堂他们六人,分为两个三人小队,一路平推,所向披靡。

  再有在树上用弓箭支持的同伴,他们箭不虚发,很是给力,很快就结束了战斗。

  一个蒙古士卒摔倒在地上,嘴里冒出血沫子,不断抽搐,还未死透。

  看着他左胸汩汩涌出的鲜血,许赟的饥渴再也无法遏止,眼冒红光,舔着嘴唇,蹲下身来,右手中的弯刀在他脖子上一抹,一个巨大的伤口出现,鲜血如同不要钱似的喷涌而出。

  许赟扔掉弯刀,抱起蒙古士卒的头颅,枕在右腿上,低下头颅,以嘴唇就着伤口,大口大口吞咽着鲜血。

  温热的鲜血入喉,舒服无比,鲜美可口,比起山珍海味美味百倍。

  三天两夜不眠不休,遇到山泉的次数扳着手指头也能数得过来,还要拼命逃跑,人都快脱水了。

  这一补充水份,自然是人生最快的美事。

  孟继堂他们也是如此施为,人人抱着蒙古士卒的尸身,大口大口吞咽着,无比满足。

  许赟都快把这个蒙古士卒的血喝光了,这才满足的打个嗝儿,放下尸身,站起身来。

  放眼一瞧,孟继堂他个个跟吸血鬼似的,痛饮敌人血。

  在前任的记忆中,和蒙古人打完之后,要是渴了,没有水喝的话,就用蒙古人的鲜血来解渴。

  这样的事情,不知晓做过多少回了,压根就不惊奇。

  鲜血腥气冲天?

  这对于身经百战,无数次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人来说,那是无上美味。

  一个叫冯京的汉子,喝了鲜血不说,更是压制不住饥饿,用弯刀割肉,想要大吃一顿。

  “冯京,住手。”喝血没事,吃人肉可不行,许赟不得不喝止。

  冯京舔着嘴唇,费了好大功夫,用极大毅力,这才压下吃人肉的冲动。

  等到都喝够了鲜血,许赟下令:“布局。”

  在许赟指挥下,脱下蒙古士卒中汉人的衣衫柳叶甲,穿在身上,再把身上的衣衫穿在汉军身上,这些汉军就变成了许赟他们以前的样子。

  再把蒙古士卒尸身拖到最陡峭的一侧,用所剩不多的鲜血,在崖壁上一阵淋,崖壁上鲜血淋淋,赤红一片,这才把尸体扔下去。

  扔了数具尸体,制造出跳崖而死的现场。

  布置妥当,再三察看,没有破绽,应该能够迷惑住汪惟贤。

  许赟很满意,带着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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