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狄俄尼索斯居酒屋
银枫区的风从不平静。
戈恩斯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还在想银枫区如今怎么也被变成了高海拔地区,因为风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水平气压梯度力。
受大气环流、地形、水域等不同因素的综合影响,风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季风、地方性的海陆风、山谷风、焚风。
所以最早人们会说的话是“某某高原的风从不平静”。
一方面是高海拔地区的大风天气明显要比低海拔地区的多,一方面则是说这句话的人习惯了看高原季风绵延千里,风压在草原上前行宛如起了一阵青色的大浪。
云会被风吹的很远,远到山脉的另一边,然后远方的云又会被送过来,住在那儿的人骑着马追逐一天也追不上云海更迭的速度,在他们奔波时,只能感到一阵又一阵的风在拍打自己的身体。
这么一想,也许银枫区的‘风’并不是那么个意思,这哪儿来的山脉和平原?
因此当戈恩斯后来看到‘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去银枫,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也把他送去银枫,因为那里是地狱’这话的时候就明白了。
此风非彼风,它指的也许是金融街的风头,也可能是时尚潮流的风头,也可能是时代的风头,身为城内最繁华的城区,银枫的确算的上是千风之所,里面的所有人都被狂风推搡到晕头转向。
这番猜想在他看到有几个异界人套着自制四米多高的长颈鹿模型在街头冲撞YCPD的警车,并在被对方按到在地后高呼“长颈鹿的命也是命!”这种场景后更为坚定了。
那些异界人好像是狂热的长颈鹿爱好者,为了将长颈鹿从动物园里救出来,并想将它们纳入人籍而做出努力。
遗憾的是戈恩斯他们没能看到后续,从狄俄尼索斯居酒屋内涌出来的酒香将三人拥入了店内。
和外界那冰冷的风不同,带着滋滋烧烤声与火炉气息的热风撞上了入店的每一个人。
这是姜铃选的地方,店名取自古希腊里的酒神,店内主打的招牌是葡萄酒和脂肪含量丰富的下酒菜,但其他的酒类与蔬菜也颇受好评。
作为一间开在城区中心的店来说,它配得上物美价廉这个词,这也是姜铃选择它的原因。
“我来帮你们拿大衣!”姜铃眼疾手快地为前辈们换下厚重的衣物,店内的气温实在是高的有些过了头,这样下去不过几分钟前辈们就会被大衣热到头顶冒汗!
“我自己拿。”
“我也是。”
夏晚生和戈恩斯都拒绝了姜铃的好意。
在戈恩斯的印象中,居酒屋是以前一个小岛国传统里的酒馆,起源于江户时期,最初是酒铺经营者为了使客人在买酒之后,能当即在铺内饮用而提供一些简单的菜肴开始的。
这么想的话居酒屋的规模不会太大,应该是几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各自坐在有小屏风隔开的坐席上喝酒聊天,而没有‘单间’可坐的客人就只能屁股挨着屁股坐在吧台边的高脚凳上,互相收着手肘去一杯杯斟酒。
为数不多可供他们选择的食物就是价格低廉的鸡肉、腌菜和鱼。
可入门时左边那壮如一座小山的异界人打破了戈恩斯的幻想。
“欢迎光临!”
异界人身穿白色的厨师服站在迎宾台后,八条触手挥舞出风声,轻而易举地将一整头牛给大卸八块,鲜肉与骨头被贴好标签,由侍者们用平底盘子托住送往各坐席。
碰杯声与烤肉的滋滋声不绝于耳,地面在有节奏地震动,仿佛脚下藏着一口即将喷发的火山。
酒红色的旗帜悬挂在每层楼外的柱子上,迎着暖风呼呼作响。
正面直对的那面墙壁上印着奥林匹斯众神醉酒的壁画,画面栩栩如生,热气炙烤着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放眼望去,竟然隐隐有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既视感。
“请!”
愣神间,小山似的酒保将三只袖珍杯子推送到三人面前,里面盛着琥珀色的酒液。
“迎宾酒,喝了才能进去。”姜铃小声地解释,“这酒的烈度在酒单里算是中下等,为的是给客人一个参考的机会……”
说罢,她便仰起头将酒一饮而尽,二人纷纷效仿。
烈酒入喉,犹如吞下了一道火焰。
“三位客人,里面请!”
随着他一声大吼,侍者立马跑来,头上还戴着一顶帆船形式的帽子,那上面挂着塑料葡萄,帽子正中间贴着【Dionysus】这行金色的大字。
“三位是吧?请问坐外面的大厅还是选坐包厢?”
异界侍者操着一口流利的地方方言。
“欢乐宫,没问题吧?”夏晚生抢在姜铃之前开口。
“欢乐宫?没问题!当然没问题!”
侍者先是一愣,然后雀跃的笑容将那双眼睛挤成了两条缝,他对着胸口的对讲机喊道:
“欢乐宫贵宾三位!”
闻言,一旁还沉浸与火焰和烈酒中的客人们都抬起头来,在看清夏晚生三人后,他们纷纷举杯致意,拍手叫好。
“……这是什么意思?”戈恩斯不明所以地问。
看其他客人的表现,好像他们刚才做的不是‘选座’,而是大手一挥将在座所有人的账单都揽在了自己身上。
“起哄呗。”
夏晚生解释道。“狄俄尼索斯是神话里的美酒与欢乐之神,所以店家在这基础上设立了相当于VIP包厢的地方,分别是欢乐宫和酒神殿,这里面的客人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还有专属的隐藏菜单,用完餐后还能拿到特制的会员徽章,是不是感觉中二感爆棚?”
“那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对酒鬼们来说,你能去更好的地方喝酒就已经算是一个鼓掌的理由了,大家都是‘以酒会友’,能用牙齿开瓶盖、能把花生米丢上天再用嘴巴接住都算是‘能人异士’,足够为之呐喊叫好,你要是开口说去酒神殿,我保证会有人过来找你合照。”
酒鬼们就是这么一种存在,酒是最好的气氛调节物,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往往有酒鬼的地方喧嚣也会同行。
有可能在高端场所你为了烘托气氛而做了一长串数千字的演讲,期间还引用了名言和典故,最后只收获了贵族们敷衍似的零星掌声。
而在这儿,你只需要拿个最大的酒杯站在桌上高呼:“谁来比酒?老子先干为敬!”,自有人应和,贵族们瞧不上的名言在这儿就是他妈的艺术。
“这么说酒神殿才是真的VIP场所?”
“是的。”
戈恩斯不无嘲讽地说,“真是谢谢啊,你还帮我省钱了。”
“别误会,我可没有那种小家子气的心思,我没选酒神殿是因为进去那里是有条件的,就和我们俱乐部也不是人人都能去觐见店长一样。”
夏晚生吹了个口哨,毫不怯场地和那些为他欢呼的人一一拱手示意。
在这样的动作下,他的脸色愈发苍白了,戈恩斯死死盯着他的腰间,生怕待会就有一截肠子从衣服下掉出来。
“先给你提个醒,我可没多少钱。”
“嘘……小点声。”夏晚生说,“我可不在乎这些事,戈恩斯先生,你这和高中生约好了出去打球,结果到场后发现没一个人带球是一码事,就算没带球大伙也能吹水聊天,说不定还能改换阵地去网吧坐坐,可你开口就是‘都没带球,那我们回去吧’,未免也太扫兴了,下次出来玩没人会叫你!”
“……那你想怎么办?”
“不管有没有钱,都等我们吃完了之后再说,我可以接受作为赔偿留在这儿洗盘子,也能接受吃完了后饱着肚子逃单,但我不能接受刚才还和他们招手之后又灰溜溜地跑出去。”
夏晚生迎上戈恩斯那‘你这算什么恶魔’的目光,毫不示弱地说。
“相信我,你会喜欢那儿的,你猜猜它为什么叫欢乐宫?”
说完,不等戈恩斯回答,他就自顾自地补充道:“因为那儿有花魁和女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