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丁和信
“姐,晚上回家吃饭。”
是的,我那个讨人厌的近四十岁的弟弟又一次给我打来了电话,我不得不敷衍地应和着。对于他此次极殷勤地要邀我回家吃饭,其意图我已然了解。他闺女,也就是我侄女,那个调皮好动的胡思敏,竟然在学校里传出了早恋的谣言。一个初二女学生情感上的秘事竟闹得一个家庭翻天覆地。
我长吁短叹地扶额,食指关节用力地杵着太阳穴,企图在肌肉被压力胁迫下,荡出的漩涡中昏睡。一旁躺在舒适的办公椅上正气定神闲演算着的白鸽,好笑地望向我:“有必要这么如临大敌吗?”
我挑挑眉,摇摇手中的钥匙串,钥匙与钥匙之间撞击出安稳的声音,那个旧的不成样子的哆啦A梦的塑料图案就绕在我眼睛里转。
“你这个不操心凡间事的逍遥散仙,还是别搁我这儿给拱火了。嫂子贤惠,你俩又相敬如宾。也不知道她费了多大功夫,能把你这不谙世事的性格照顾的如此好。”
他闷不做答,仰头悠哉地躺下,脖子被搁在办公椅的边沿放松,贴着头皮的短的如刀割麦茬般的黑色短发在重力的作用下,呈自然曲线下垂。他悠闲地闭目养神。
“明天我晚点来研究室。还得给哥航那混小子开家长会。我当初抽什么风?生出这么个糟心玩意。”
对付白鸽这个打一拳消音的棉花性子,我早已习以为常,毕竟有几十年来的磋磨经验教育。
出了研究室,开车。
果然不出我所料,两个半小时的车程换来的不是一顿丰盛的美味晚餐,柳女士和程叔两个人眼观鼻鼻观心,施施然,置身事外。客厅里传来一阵高过一阵的呵斥,程童那小子长大了叨叨地烦人得很。我的侄女,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当事人,即便已经被班主任约谈数次,也坚守真爱至上,像个真正的战士一样捍卫着她属于自由爱情的领土。她对于程童的气愤不已,勃然作怒毫不理睬,懒得跟没骨头似的瘫在沙发上,见我来了,倒是跟被阎王注入了仙气儿似的,猛然兴高采烈起来。
“爸,你姐来了。”她老神在在地一说,自顾自看搞笑的无聊的泡沫剧去了。
“姐,你看看她。这胡思敏,哪里还有一个当学生的样子??”程童确实是气狠了。连手指也忍不住的,跟着他躁弄的心绪飞动。
我,无奈地摊手,含着笑,挤进了沙发最舒适的那块地方。坐下一瘫,素手一挥,朝厨房的方向,程老弟就乖巧地钻进厨房,捧着一杯热茶,殷勤地献给我。
作为柳识瑛女士与程苹叔诞育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孩子,我那个同母异父的、小了我许多岁的弟弟――程童自幼敬我畏我,远胜于他那对脾气暴躁的老爸老妈。他极其想拉拢我,站到他的阵营里去,为他出谋划策,谋划江山。
我整蛊似的既没应他也没拒绝,“先吃饭。”
“嗯。”
一家人终于在一段兵荒马乱的、短暂的停战后,啃上了今晚那已经凉了一半,委实算不得美味的饭。
饱餐,休憩,一切能推脱的借口已经找尽。我不得不残忍的拒绝了程童,没好在面前点明理由,只又一次挥了挥,那个珍藏已久但破旧不堪的钥匙扣。
他果然不再做声,只一个劲地垂头,眼睛如做错了事的孩子般瞄准茶杯,温热的水汽蔓延在温暖的灯光下,像萦绕在山头的,唯有初晨时才会被光顾的露水。
“有酒吗?要白的。”我又一次试图用酒精麻痹酸痛的回忆,零碎的玻璃硌着鲜活涌动的心脏,鼻头的酸涩,眼底潜伏的露珠,又一次撕碎了表面的光鲜,赤裸地剥开了我。
他终于不再向我喋喋不休……
程童没说我什么,只乖乖地摸出了一瓶他用钱砸出来的珍藏了十年的佳酿。
酒过三巡。辛辣的酒气将我裹住,但却不能让我的心变得麻木。越是在半醉半醒间,越容易想起一些刻骨铭心的事……和人。
我,踽踽独行,早已不堪重负的灵魂被撕扯地癫狂,如同苟且在沙漠里,亲眼见了无数次太阳东升西落的渴水的人。嘴巴再也闭不住,不是单用牙齿能够咬合住的秘密。
“思敏,过来,告诉你一个秘密:哆啦A梦从不是万能的。”
故事的故事要倒回二十多年前,那时的程栀才刚上高中,她就如同赖在小店货架上不那么突出的橙汁。除了老牌的可乐,雪碧之流虎视眈眈,还有新推出的数不胜数的新鲜饮品后来居上。除了全家宴请图便宜的时候,很少有人提及。
“我记得那时我生了病,为了治疗,苟且在医院注射了很多激素。有名的没名的。肥胖,脱发,俨然把我变成了另一只丑小鸭的模样。自卑,逃避,左手搭右肩地将我捆住。”
进入高中,那个,人人青春明媚的时候,美丽的姑娘处处都有。程栀向来是勾着肩驼着背的,视线像退化的鱼,只敢往阴处瞧。
她爸死了,父母早已离婚。手里攥着的那点可观而有限的抚恤金是她可独立支配的遗产,亦是她此时唯一的依靠。租房,读书,吃饭,治病,样样都得烧钱。没有钱这尊佛爷,她就真成孤儿了。一个连孤儿院都不收留的孤儿。
不对,她还有套房。
只是,还舍不得卖。
“记忆里,高中是什么样的?我忘的差不多了……也没有多鲜活的记忆值得被我铭记。我当时落户的地方叫阳春县,是个时时洗雨处处斜晴的邪门地儿。阴愁愁湿烫烫的雨,没日没夜地攒着下。防水性能好的伞已然变成了比你左手更宝贵的存在。高中有个很奇葩的名字叫:德远哲文中中学。这名字耿得很,学生都不大愿意念全,一代传一代的习惯简称文中。那个地儿啊,有甜的发腻的酒酿圆子店,有绕来绕去的出香路有人头攒动的朴闻街,有我曾和他安度一室的漱霉而短小斋。”
“他叫李鹤圆。桃李不言的李,鹤立鸡群的鹤,圆圆满满的圆。”许是我的表情太过严肃,一向八卦的小胡同学也没好意思惊扰了我模糊在岁月长河里的模糊回忆。
“他二本大学历史专业毕业,高考时文综没考好。要还活着的话,也得五十多了。他长相干净,气质温和。不是帅的类型,但是个让你一眼瞧见便安稳的存在,很耐看。他是我的老师。”
故事讲到这,胡思敏同志不由得暗声惊呼起来,或许为我年少痴恋的莽撞,或许为我惦挂了这么多年的遗忘。
我瞧了她一眼,可我还想说。
高中的生活素来是单调的,单调到就像汤里只放了盐,闷饭的水完全看心情下。
程栀,也就是我,那时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一事的边缘化理念,开学几天也没有主动跟谁说过话。身边的人来来往往,笑着约着闹着,团进食堂,哪家菜好吃哪家菜咸的很。一群活泼的人,总能活泼地找到心仪的食物。
可我不活泼,所以我只有馒头。
是的,一日三顿,咸菜馒头。虽然也没有穷到那样节衣缩食的地步,可钱越花越少,如同疾病剪下来的头发,越闷越多。
节省,就像是补救破了孔的水管,为了不让漏雨的租房里更加雪上加霜。
李鹤圆就这么注意到了我,注意到了那个窝在教室角落里日日啃馒头的学生。
一开始,他只是早饭时会给我带两个鸡蛋。时不时的,把握好频次,装出一副我只是不小心买多了的样子。我心安理得的接纳了他人的好意,也不愿意去戳破。
就这样后来,我们的联系逐渐变多。他说话时候,我大都在沉默。
不想说,不会说。
怕说话会打破平衡的偏颇。
或许从那时我就开始被他吸引。不自觉卸下防备去亲近,亲近一个,我只知道脸和姓名的人。
哦,还有职业和工作单位。
即便是偶尔一起光顾食堂的时候,眼睛会不自觉地飘向他吃饭斯斯文文的模样。那种慢慢悠悠的,只享受此刻美食慰藉的享受,是我挂念在心头最悠长的暗香。他嗜甜,不吃葱姜蒜等一切带有辛辣气味的东西。最喜欢的就是要走过一条曲折而盘旋的小巷子的百年老店――一家专卖甜的发齁的酒酿圆子的老店。他带我去过一次,我尝了,甜得难受。
弯曲而盘旋的小巷,多的是接二连三密密麻麻的水塘。程栀只佝驼着小巧的头,紧紧攥住风为她送来的、李鹤圆镜像的衣袖。
像驴头倔脾气要守着胡萝卜,又怕被主人揍。
但我依旧不大跟他说话。
心里的亲近是个多余的哑巴。
开学半个月后。
经过再三的砍价与坚持不懈的联络,我终于以极其实惠的价格租到了学校教师闲置的校园公寓。
校园教师公寓都是顶级学区房,家具电器一应俱全。除了会漏雨。
刚搬进去,我从那套房子里搜刮出了所有的瓶瓶罐罐,用来承接雨露的恩赐。
没办法谁让它这么爱我。
生活依旧庸碌与苟且,开学早的补课生没有资格端庄的和阳光见面。
九月一日,全国开学季。大批大批的学生不得已又进了校园。首当其冲的就是军训。
暴晒熏干。肉的滋味不会差。多的是鬼哭狼嚎,汗流浃背。嘴巴里喊的是长工的号子,西北的山歌。有什么来什么,能壮胆的就行。
程栀当时身体素质极差,脸色苍白,手上全是针孔。肥胖,内里却脱虚的很,汗,争先恐后地滚下,顺着塌软的肉。
然后,她就身先士卒的倒下了。教官生气的去将她抓起来,本以为是什么逃避的伎俩,不成想……
于是,程栀成为了唯一一个能在看台上坐着的学生。
旁边是李鹤圆。
她老师。
“你还好吗?用不用我带你去医务室?还是觉得闷的?热吗?我们去个阴凉地?喝水不?白开还是温的。”他一股脑连珠炮似的说了一串。
回应的是惨白的脸挤出的勉强的笑。
程栀觉得比那日的太阳还灼人。
他不再多说,请出了他的“左手”――一把黑色的伞。
撑开。
伞下是两个人的静谧。
外头是乌泱泱一群人的哀嚎。
军训后,学业迅速步入正轨。日复一日劳累的、长时间灌输知识,并没有取得理想的回报。程栀忙的像个陀螺,抽着滚着转。
“那时是真的很忙。忙着适应,忙着遗忘,忙着学习。然后我就忘掉了钥匙。把钥匙孤零零的遗落在了教室里。紧跟着一连串的反应,就是教室门被锁,打不开家门,只能……”
程栀是被她的邻居――李鹤圆收留的。
李鹤圆和同事聚餐回来的时候,就看见狭窄的楼道里,蜷缩着一个像驮着乌龟壳冷的发抖的姑娘。
“程栀,你怎么在这?”他轻声问。
悠悠的声音,平缓的音调,在那一刻静谧里格外绵长。
“我住这。租的。钥匙落在被锁的教室里了。”
额,两面相觑,默不得语。
“你不用太拘束,放松点。这有女士拖鞋,用过了,还蛮舒服的……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脚。我前两天刚上网淘了一件衬衫,新的,可以给你穿。……就凑合一下。”他说着说着,突然卡顿了一下。像是碟片。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病,每次听到他这样一连串的话语,总是觉得格外安稳。像春天和煦的风,夏天可爱的蝉鸣。
“好。”
我应的爽快,没顾虑太多,其他的。
他应该是想到只是也羞于启齿,所以,才突然卡壳。
“然后我就在他那里凑合着睡了一觉。一宿安稳。我们的关系好像就那么莫名其妙的拉近了。我依旧从事常态的生活,上课放学,馒头咸菜。他会给我准备一些吃的,都很平价,是不想我有负担。我一概全收。无论是客观的胃还是难以启齿的心理,都实在难以拒绝。”
成绩中游,不突出不理想不扎眼。很好。
除去钻研物理的时间,我也竟然会老老实实的听他讲课。看他作乱的手一点一点扣住我的视线。他很生涩,讲的东西云里雾里。好生没趣。
时间像离弦疾驰的箭,
不过两个半月我们就分科了。
“我这个人从小脑子就转的慢。十岁的时候,爸妈离婚。我没感觉。只记得当时柳女士拖着行李箱,决绝地走出了家门。老程给我请了个阿姨照看。我没有办法不恨,也没有理由去恨。”程栀猛然一扭头,苦涩的泪跟着甩了出去。“柳女士,你死在婚姻里。我的爸爸,他叫程柏根,他,牺牲在天上。”
“小胡,你知道婚姻聚少离多意味着什么吗?聚少离多意味着两个人远隔千里。不得语,暗相思,除去两心之外没人知。但这两颗心一旦走散,便是海枯石烂。”
“我是真的很笨,当意识到这份依恋已然质变为喜欢的时候,已经分科了。连仅有的最世俗的联系也已断绝。我呆在一间崭新的教室里身边都是一群崭新的、鲜活的人。他们互相混闹,都与我没有什么关系。我依旧窝在角落里,甘守于一片沉默的土地。组合不同,文中又大,身份悬殊,妾情郎无意。一切都是阻隔,一切都是敲响我痴梦的门砖。我把全心力都放在学习上,都放在物理上,最质朴简洁的学科总能带来安稳的错觉。学习刷题交替,劳累疲惫换班,我开始麻木,开始屏蔽与外界的联系。却总是在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八卦中,道听途说地拼凑出专属于那个人只言片语、真真假假的消息。”
是耳朵生了灵。
“但你们不是邻居吗?”胡思敏果然还只是个小姑娘,不知道缘分这东西,她哪里肯顺你的意?
不想见的人日日恰巧,想见的人,从春天等到夏天再到秋季也难得碰到。是邻居。程栀她总不能日日停在门外,守株待兔。
“他的办公室就在我们那栋楼的那一层尽头的角落。我当时身为物理课代表,天天得去送作业,日日路过那间办公室,眼睛却都不曾瞟过去窥视他,哪怕一眼,哪怕一面。”
直到后来,上了大学,流水般的活动,处处都是熟人,正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无一人不是亲朋。”唯有如此才能左右逢源,进退自如。
“也就是当自卑和矫情怜悯地放过了我,我才逐渐明白过来。那时我拼命的沉默,是怕‘绿绮传情,白头兴怨’。”
或许当时,程栀的决定是对的。分科不过两月,她就在那群八卦里捕捉到了李鹤圆刚结婚了的消息。
结婚?
结婚。听说结婚的对象是个很漂亮的女生,跟他是高中同学。搞文字的,两人情谊深厚,她既文艺又知性还有个极好听的名字,叫舒揽。朋友还多。
舒揽天成,自揽一段风韵。
程栀确认这个消息的时候,她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睡了一觉,听着簌簌的雨声,这房和锅碗瓢盆配合的演奏。喝了一宿的橙汁。苦苦的。
生活这辆火车不会中途停站。
程栀依旧努力的生活。似乎并没有因为这样的插曲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她是被禁锢了双腿,用水泥塑住了的灵魂。
忙碌的学习似乎能冲淡一切微妙的情绪。
“他结婚后,我竟很快再一次见到了他。那是在校园附近的超市。他正和他新婚的妻子舒女士你侬我侬、依偎地在生鲜区挑选食材。”
但当我在超市里看见他的那时刻,记忆如同决堤的潮水涌动着把我包围,团团的苦涩溢在舌尖。距离真的是件很可怕的事情。一栋楼,两个有一点点交集的人。一个年级,一堵墙隔出的两间办公室。两个房门间不足三米间距。是我们所有的距离。
直到现在,缘分终于强行把我们之间形如天堑的距离消解。
他很高兴地看见了我。再一次连珠炮似的发射了他的关怀。也许是他很幸福。我感受得到。可我无赖地别扭至极,心里再不觉安稳,只想敷衍的,搪塞过去。
舒揽是真的漂亮,像是记忆里邻家伯伯会拿的两三毛钱一小块的冰棒。是舒服的长相。原谅我贫瘠的词汇,想不出更好的词语描绘。李鹤圆站在她身边,就是绿叶一枝。
“这个旧的不成样子的哆啦A梦的钥匙扣,也是李鹤圆和舒揽他们夫妻两个送给我的。”我没再挥一挥这个意蕴深重的钥匙扣。只自顾自的接着往下说。
三年打磨,日月如梭。当别人的同学都在忙碌着写同学录留联系方式,相互期许一个美好的旅行的时候,程栀忙里偷闲,日日奔上天台看落日余晖洒满狭小的视野。程栀在校园里没有什么亲密的朋友,即便病情稳定容貌恢复,清妍的面庞浮出水面,古怪孤僻的性格依旧不减。除却那个在班级里跟她一样被视作怪人的白鸽。她和他不一样。程栀平平无奇,减去持之以恒的努力,她没有什么筹码,能够换取傲人的成绩。但是白鸽不同,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除了那牲口似的理综,对于其他餐风露宿的事情一窍不通。
白鸽富得很,他老爷子足够争气。为此,他的境遇总比程栀好些。但奇怪的是,他们两个竟然成了至交一世的好友。白鸽,成了那个每日给程栀带馒头带吃的人。
程栀并不介意,因为她很清楚像白鸽这种满心满眼只有学术的人,即便是有男女之情,他看得开放得下。但失此挚友,得憾余生。
她和白鸽欢欢喜喜的,考上了同一所他们都理想的学府。
填志愿的时候,程栀最后一次光明正大的见到了李鹤圆。
我那时刚填完志愿,一推开老师的办公室,就看见他站在栏杆口,屋外是蒙蒙的细雨,层层的青山,他就站在那里,双手扒住了铁的栏杆,放松的,同在身边的另一位老师正在说笑。
那一刻,我鼓足了所有的勇气。跟他说:“李老师,回头。”
他应声回头。
“成了?”
我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又拼命起头。傻气得很,大喊一声:“是的。”
他笑,我记得,春风在偷挠我痒,才发觉。
上了大学,改头换面的我变得成熟,穿着打扮也合群的时髦起来。我换了电话,更尽量排斥与以前那些复杂的、不很友好的人际关系往来。那时,仍然是忙碌的生活充斥了我的全部。物理足够美丽,但也足够磨人。我日复一日泡实验室,手里抱着厚重的文件夹,无数的演算纸,奔波在校园的各个角落。
披星戴月,充实而安稳。
大四那年,同寝的所有人都在努力学习拼命备考,耳机,安静,造福他人,谋利自己。大竞争,要上岸真的很难。
然后我接到了一通……电话。他打来的,但打错了。
深夜。午夜的阴冷沁入初春时候单薄的被。隆冬刚过的时节。凌晨一点二十七分。是因班级群里吵吵嚷嚷的约聚会,身为隐形人的我看到了无数吃喝玩乐的消息。然后就接到了。
“您好。你是?”电话那头是连串的忙音。像窸窸窣窣的线被收起来了。
“您好。我有很多话想说,但身边的人都太难受,我不想太负累他们。冒昧打这个电话是我随机按的。你愿意听我说吗?”是他的声音我一耳就听辨出来。
“好。”当我答应的时候,心里鼓擂的紧张告诉我:不是为畏怯,而是不安。
“陌生人你好,我今年刚好三十岁。还没过生日。两年前查出了患有神经性纤维瘤。就那个身上长很多瘤子的那个必死的病。我发病很快,症状又重,现在身上都是瘤子。我看着家里人为我奔波忙碌,为我筹债借款。恨自己无能,恨命运不公。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个人,但不幸降临在别人身上的时候,我们总是抱有一种虚无的、自大的同情。就像是面对其他地区的贫困,我们会把它与落后化为等号。以一种俯瞰宇宙的视角,狂妄的睥睨。可真的降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呢?自怨自艾,极度的怜悯。我又该怎么笑着?坦荡地走向死亡?我……To be or not to be, it is a question.你说,对吧?”
电话那头,李鹤圆竭尽全力扯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笑的不好看,聊以自宽。
病床旁的桌面上,一堆。挨得紧紧的瓶瓶罐罐,拥挤了视线。有瓶偷藏好的、违禁没开封的酒。昏暗的光线,微白的,盖住了一张瘦削而苍白的脸庞。
手机的屏幕暗了,他的手就趴在边上,精神倦萎,贴合着消毒水味的床被。骨头也是躺着的,回的血,黑红而闷亮。
滋滋啦啦的细微电流流荡在无线信号的远程连接里。程栀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可惜有电流和电流的交合,在打搅。
程栀闷不吭声。混沌的脑子早已停机。大脑皮层的H区间歇性失灵。
他的声音远没有之前的沉稳,处处透露出一种行将就木,病入膏肓的虚无。
散在空气里像烟雾一样,不可捉摸,了无踪迹。
“你怎么不说话?我吓到你了?抱歉。打扰你休息了。晚安。”
他总是这样礼貌温暖而又疏离。
鼻酸走慢一步。勇气来得很晚。还像当年,一样,后知后觉。
“不是……”我话还没说完。
电话挂了。
程栀永远不会知道,那通电话挂断的时候,李鹤圆一个人自言自语续讲下去。讲他的不甘,讲他未成的志向,讲他一摊稀泥的职场;讲他为人子,年过而立却要父母双鬓入斑伏案病床的亏欠;讲他妻子忙前忙后操劳成疾的委屈;讲他如今日日被病危通知书索命的难堪……
直到黎明微弱的曙光,拼命挣扎地透过了一丝窗帘与窗帘之间的罅隙。又全被遮盖。
昨晚,酸涩的雨下了一夜。
和弥漫的情绪,双宿双飞。
“我接到了那通电话。拼了命的想要找到他,买了最赶的飞机票,回到阳春县,结果他不在那里。然后我就到处在那一级的校友里打听他的消息。最后不得已是去查的那个号码的归属地。”
医院。半个月的颠沛流离,程栀终于即将见到李鹤圆了。程栀裹着身厚重的黑褐色羽绒服。心力却停泊在圣洁的雪地里。她费力地提着一篮子精挑细选的水果,在生命诞生与死亡告别的圣地里来回穿梭。
终于在那间病房前面,她看见了那只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庞。透过那片狭小的视窗。
口罩闷着,瞧不清依稀的模样。医疗仪器热心肠地围了个圈,隔开了距离,
病房内。
出乎意料的整洁与安静。窗台上,有向阳而生的鲜花。舒揽低着头,皮筋捆不住生命的逝流,白头发飘落了,但她便安安静静地侍弄着单薄的生命。
呼呼的暖气吹着两个人的世界。
“舒揽,你读过唐代的离婚书吗?我给你讲。‘……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妇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你觉得呢?”他想说的已然太过明显。
“生当复来归,死亦长相思。我们宣过誓的。你还活着呢,先别想太多。”她说话的调子温温柔柔的,直像冬日煮沸的水是温柔的泉眼。
许是气氛温馨,或者是再伟大的作者,也创作不出这样生死离别的情谊缠绵。此刻。程栀又一次退缩了。她的泪再也忍不住汹涌而下,头拼命一扭,躲进阴影里。
小小而狭长的视窗在两头冒汗。
还是不进去了。
陌生的人该在远方停顿。
当下是这个人正经受着他生命之中最难堪最无助的时候。
身陷囹圄。
我何必再上赶着在他伤疤上撒盐?
你该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沉默。
逃兵再逃。
永不复见。
我得来的是他的噩耗。
死亡是神经性纤维瘤的归宿。
“我曾无数次想过自己到底后不后悔?当时急匆匆赶到,但没有推门而入去见他最后一眼。后悔又不后悔。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放不下什么?或者是因为一个已逝的生命,少一个人铭记便少一份留在世间的痕迹。或许是因为在我最难看的那几年,有一份温柔的力量在支撑,就像小时候跟老程一起看的天上的月光。或许是当生命的冲击到来时,我们除了怀有虚无的悲悯,再也做不出其他实际行动的无可奈何。我想记住他,最好能记得再久一点。”
记忆里那个猛然病逝在桂香微雪时候的鲜活形象已一次次被人生的洪流冲淡。以前。经年霜雪,柴米油盐,新的人与事,团在我的生活盘旋。人世沉浮,步履匆匆。过去,我瞥见他的背影,就能迅速识别出印象里他宽阔的脊背。遗忘恬不知耻地打劫着我精心创作的回忆。没有什么不会骗人的,记忆是最有效的麻醉剂。
鸟倦知归,树栖梧桐老死。只道当时惘然,匆匆叹。
“他死后,我一时做过两年的守墓人。觍着脸吃编制。我守了两年墓,但面对面瞧他的次数依旧屈指可数。偷来的总让人惶恐。像是同事专门负责的那个迎来送往的登记簿。每次当我看着墓碑上他的照片时,眼睛却一滴泪也流不出来。我应该只为他哭过一次,是那次在病房前面。后来不做守墓人了,刚开始一年要去五六次,后来就变成两三年才去一次。”
可我还在去。但在我做守墓人的那两年里,我再没有见过舒揽的身影。她走不出那一步了。
大概是。
胡思敏小姑娘听完了这个无头无尾的故事,像是看完了个狗血的肥皂泡沫剧一样,泪流满面。等她明天醒来就好了。
我现在喝酒,到底是为了喝酒还是为了酒??
我说不清。
就像是,当初刚和徐晏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会不自觉的把他跟印象里的那个人比较。最开始还能得出谁比谁强一点的结论,哪方面强点?如今只剩下活着的那个。岁月能够带走的东西真的有很多。
数不胜数。
我不再去光顾出香路那家甜的发腻的酒酿圆子店。即便我在早两年去过二百多次,吃过远超这个数的酒酿圆子。我也不再喝橙汁。
不谈了。程童这臭小子又跟他那个爱操心的姐夫告状去了。一把的岁数徐晏,那个讨人厌的啰嗦鬼、很快就又要来逮我了。他爱管我喝酒,管的多得很。要我学会养生长寿。杜绝熬夜喝酒。
是他要和我白头。
……
也许还有一个原因。
我没说。
那是程栀在这个荆棘遍地的人间,有一个家庭。有爱她护她的老公徐晏,有调皮捣蛋的混儿子徐哥航。
但是。
李鹤圆什么也没有。
他不是园丁,
他是被园丁剪除的叶片。
他是个仅有几缕灵魂被人在意的,消逝了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