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武圣:从增幅悟性开始
又是一个月的时间飞过。
秃头教头面朝武馆内所有学员,大声道:
“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练武又练功,南山不老松。”
“今天是月末,这次测试你们的力气,举石锁最久的人,午餐吃肉!管饱!”
月末测试是炮拳武馆难得的吃肉机会,只可惜曹远入馆时间太短,第一次以完败的成绩错失好肉。
不一会儿,十多个石锁被准备好。
秃头教头将学员分成两组,学武半年以上的一组,半年以下的一组。
虽说炮拳武馆一直传达的观念是「半年以内不破风,潜力有限,不值当走这条路」,但对于很多家庭而言能让实力高点、以后好讨口饭吃就满意了,并不奢望潜力。
因此并不乏学员学半年以上的。
当然,三年以上的还是少的,二进只有一个唐小三,据说是某位财主的私生子,练了五年没有破风,却可以年年续费。
“三”
“二”
“一”
“开始!”
秃头教头一声令下,学员们都将石锁举起。
旁边已经有香被点燃,用于计时。
随着香的燃烧,场上的众人也变得越来越吃力,汗水大滴大滴滴落,喘气声也呼哧呼哧起来。
曹远站在最右侧,恰好可以看到武馆内最大的“留级生”唐小三。
「他脸上汗水不算多,似乎并不吃力,恐怕能撑很久。」
由于蓝星记忆,留级生对于曹远来说几乎等于“学渣”代名词。
所以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倒是颇觉得对方实力出乎自己意料。
“有人撑不住了!”
很快,随着一柱香燃尽,曹远估摸大约过了五分钟,就有人开始撑不住了。
“砰砰”
两个人扔下石锁,选择被淘汰。
“砰”
又过了一会,又有人被淘汰,曹远一看竟是唐小三。
「他应该还能撑会儿啊?」
曹远心中浮出一丝疑问,不过最终还是放弃深究。
大家又没什么交集,对方是有秘密还是暗伤,又关自己屁事。
很快,一组决出了胜者。
二组比赛开始。
刘阿水、宋志豪、曹远都在二组。
“开始!”
“起!”曹远摆好架势,一个发力,稳稳举起石锁。
很巧,这个石锁正是自己玩了一个多月的那个,很是熟悉。
开始曹远还能保持专注,但随着时间流逝,体力逐渐下滑,汗水也开始多起来,心神逐渐变得不集中。
「鼻子怎么有些痒……」
「左脚的位置似乎有点不舒适,要动一下吗……」
「右手抓的位置是不是移动两厘米更好?」
「不行,不能胡思乱想!」曹远给自己打气。
很快,场上只剩下四个人。
一个曹远,一个宋志豪,一个刘阿水,还有一个很魁梧的家伙。
又过了一分钟,很魁梧的那位也淘汰了。
“那家伙是叫曹远吧?这么牛?”
“对,没想到他竟然能和刘阿水和宋志豪不分上下。”
“他好像才来两个月,会不会是下一个破风苗子?”
“破风苗子又怎么样,宋志豪可是冲击百日破风的人,肯定宋志豪赢!”
四周嗡嗡的议论声传入场上三人耳中。
似乎是这些天吃的肉在发挥作用,明明很累,但曹远觉得自己还能坚持。
又过了一段时间,曹远感觉自己确实到极限了,没有选择硬撑,果断放弃。
“砰”
曹远见另外两位还在比拼,便走到一旁。
周围的人像水流一般自动避让,给他让出一块空地,不约而同地为他献上属于强者的敬意。
再看一旁的香早已燃尽,曹远不由对自己的表现感到满意,感叹肉没白吃。
自己的金手指又不是掠夺他人类型的,自己又何必和其他人相比呢,只要比自己有进步,就是没有白白浪费爹妈的血汗钱。
还有姐姐的牺牲。
场上两人已经进入白热化,眼睛中带着怒火斜视彼此。
「我是最刻苦的,一定也是最强的。」刘阿水给自己打气。
「我是冲击百日破风的天才,怎么能败给这些庸才!」宋志豪也在最大程度地激发自己的斗志。
看着两人嘴唇都已经咬出血,曹远心中也有些佩服二人。
如果自己没有金手指,又不想沉沦,恐怕也只能这么去拼。
「不对,我有今天全靠自己,邪魔安敢乱我道心!」
……
这场比试最终还是宋志豪赢了。
不是刘阿水意志力不够,而是他晕过去了,如果不是秃头教头眼疾手快,恐怕刘阿水就要受伤。
这是刘阿水在武馆的第五个月,他的破风水平已经有7成左右。
宋志豪也已经入武馆接近三个月,据说破风水平已有9成。
普通人五个月也就5成破风,刘阿水的苦没有白吃,只是还没到击败天赋的程度。
……
“小远,孔乙儒多久没来了?”
天气渐冷,迎春酒馆的谭晚娘给双手哈了口热气后问道。
“十多天没来了,上次来还花九个大钱点了一碟花生米、一碗酒。”
“老狗别是死外面了,”谭晚娘冷哼道:“账上他还欠咱们一百二十多个大钱呢。”
说完又暗自后悔上次没逼他还钱。
“不会的,孔乙儒有一身制药本事,谁舍得杀他?”
“呵,你听他吹。”
谭晚娘见曹远真以为孔乙儒有什么不得了的本事,便道:
“你呀,就是太容易相信人了。”
“他就是因为太痴迷制药才把自己搞的那么穷。”
“本来好好的账房先生不做,得了本破书,竟做起自己当药师、创建家族的美梦了。”
“上次他给柴帮帮主制一种药就没成,浪费了不少名贵药材,被柴帮吊起来打。”
曹远苦笑,上次这位孔先生来喝酒时还问他“知不知道花生米有四种药性”,原来竟是个半吊子吗。
还是说,制药真的极难?
嗐,反正和自己无关。
曹远继续手脚麻利地清扫地面、收拾桌椅板凳。
虽然才过了两个月,但青春期的少年本就长的极快,曹远现在的个头已经和谭晚娘差不多高,搬动起桌椅来毫不费力。
又因为吃得好,皮肤也没那么黑了,已经隐隐间给人一种俊俏的感觉。
谭晚娘偷偷盯着忙活的曹远看了会儿,不由有些脸红。
还好天黑。
“吃饭了。”
见曹远目光忽然转到这边,谭晚娘慌乱的转过眼睛,连忙起身去端饭菜。
「太好了,今天中午的肉可给我馋坏了。」
曹远心道。
于是一大一小两人坐着一张桌子,享受起可口的晚餐。
有什么比辛苦了一天吃一顿好饭更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