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第一次遇见允允,是初中开学的那个秋日。
起初我并不知她叫什么,只是依稀记得有个安静的女孩,坐在我的后面。她总爱拖着下巴看窗户外面,我觉得她有一个不受外界打扰的小世界。只是没想到会有一天,我也能走进去。
至于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我早已记不起来。只知道有一天突然发现我开始不知不觉的去关注她,周末仅仅两天不见而已,我便会发疯似的想她。少年时期的爱慕,敏感,自卑,纯粹,我也未能落俗。在遇到她之前,我一直都是一个自信张扬的人,也唯有她,会让我迟疑不定,会让我敏感自卑。
曾经无数次讨厌过自己的懦弱,以致后来我都不敢去打扰她的生活,我害怕面对年少时因懦弱造成的一切。直到十年后再次遇见她,她一如十三岁时纯粹干净,眼中永远充满希望,那一刻我心里还是禁不住颤了几下,我知道上天又给了我一次机会,这一次我一定要牢牢抓住她。
在重新遇见她的几天后,一个男生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他叫何靖瑜,听允允说,他比我们小些。我看到他看着允允的眼神,我知道,他喜欢允允。他像极了彼时的我,只敢远远望着她。可我是敬佩他的,他比我要勇敢,我始终是个懦弱的人,他不是。
再后来,我向允允表白了,我悬了十年的心,终于要放下了。我想过,如果她不答应我,也没关系,能重新做朋友已是上天莫大的恩赐了。
可她答应了,我从未觉得自己这般幸运,她说她也喜欢我,她也喜欢我啊。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十年的心酸懊恼欣喜全部涌上心头,那一刻我好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
她常常说,我们的故事很普通,我可不觉得是这样。这一辈子能遇见彼此我们的故事就不普通了,能在十年之后重逢我和她的故事便注定不凡了。
想起初中校庆,第一次和她打一把伞,伞外雨雾朦胧,我和她在伞下说说笑笑,没有人打扰,枯燥的校庆活动我一点也不觉得难熬。对了,有件事我一直没告诉允允,其实那一天,我带伞了。
后来值日后一起下楼梯,我虽然有点夜盲,但其实那天外面的光足够让我看清楼道了,可我还是撒谎了。她小心翼翼的拉着我的胳膊,我甚至能感受到她的颤抖和温度,还好楼道昏暗,要不然我的脸红可要被她看尽了。
仅这两次对允允撒过谎,不过我可不后悔,若再来一次,我还会选择这么做。要是有一天被允允知道了,她可得看在我们互相喜欢十年的份上,轻点打我。
研究生匆匆三载,毕业后我们便结婚了,我们买了一只柴犬,叫小叮。允允喜欢狗,却懒得遛狗,我常常无奈的看着赖床的她,牵着小叮出门去。看好时间,在她起床前,准备好早餐,起初她还心虚的对我说辛苦了。时间久了,她愈发心安理得起来。可让我心酸的是,明明遛小叮的是我,给小叮清理狗窝的也是我,喂小叮吃饭喝水的还是我,凭什么它跟允允更亲。
后来儿子出生了,不出我所料,我在家中的地位成功到了第四的高位。我以前常常想,到底什么是幸福。直到遇见允允,有了儿子和小叮,那个不得解的问题才有了答案。
允允告诉我,她以前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和她过完了一生,那时我便暗暗发誓,梦里的美好甜蜜我一定让她再经历一次。
和允允在一起的日子,浪漫且美好,永恒且难忘。我常常想起初见她时的青涩,数年别离的困苦,久别重逢的欣慰,相伴一生的安稳。我的一生因遇见她而灿烂,她如灿阳般,温暖了我一辈子。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我依旧会和她在一起,唯一不同的是,我再也不会像今生一般懦弱,我会早些表明我的心迹,我喜欢谢允书,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会是。
直到八十岁,我们看着对方脸上的皱纹,显目的白发。原来我们都老了,从青葱年岁直到垂垂老矣,幸运的是我们都是彼此爱了一辈子的人,可不幸的是只能陪彼此一辈子这么长。
允允说我们很幸运,第一个且唯一一个喜欢的人都是对方,我们于彼此而言,似乎是上天给彼此的专属定制,为彼此而生,为幸福而活。
我不惧怕死亡,可唯一放心不下的是她。她怕黑,怕雷声,如果我走了,她自己在寂静空荡的家里,害怕怎么办。一想到这里,我便想着一定要好好活着。可我还是比她先倒下了,允允是个坚强的人,她很少哭,可她这一次还是哭了。对不起,允允,没能陪你到最后是我此生最大的憾事。
不过,当万物复苏,盛夏蝉鸣,秋叶铺地,雪染满头之时,我一直都在那里,从未离你而去。
允允,打雷的时候要拉紧窗帘,裹紧被子。不要老是在家,要常出去走走,还有要按时吃饭吃药,多喝水,不要偷懒。如果身体不舒服,一定要给慕书说,不许藏着掖着。不要因为做饭麻烦,就老是吃速食。你的腿不好,冬天虽然家里很暖和,但也要记得带上护腿。如果怕黑,就开小灯睡觉,不要觉得费电……还有,允允,我舍不得你。我先去那个世界探探路,虽然很想你,但还是希望你晚点来。
谢允书,要是你不嫌弃,不如下辈子我们还做夫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