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荃战记:失败的历史

章一 一切的开始,第七节(2/5)

了比较。

  高旭见他开口要问,连声道:“慢着慢着,从简单的问题先来,一个一个来,我不保证都能答上。”白和被他这样一打岔,也兜不住笑了,道:“行,先问最简单的。我听你说席位,海界不是普选吗?”

  “算半普选吧。海界会按每个城池的人口划分选票,也就是席位,人口多的城池席位就多,人口少的城池席位就少。我记得双辉城的席位最多,三十五张;黑石城的席位最少,只有四张。每个城池内是普选,按照赢者通吃的规则,赢得城池内半数通票者即获得整个城池的席位。”

  “也就是说,有可能赢得全国普选却输了城池席位,最终导致落选的情况了?”

  “有这种可能,”高旭想了想,耸耸肩道,“但目前为止还没发生过。”

  “第二个问题,七十二城可以对政令做补充,也就是说他们有自己的律法?七十二城的律法会各有不同吗?不会互相冲突吗?”

  “海界还有宪法呀。”高旭道,“海界有规定,所有律法不可以违宪,七十二城的律法会有一点点不同,例如天空之城不允许平民持有甲被,但是靡靡若城却允许甲被私有,而且,靡靡若城对贸易征税的税点也高一点。不过,这些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太阳想差了,这可不是细枝末节的小事。律法关乎一个城池乃至一个国家治国的根本,如果没有一套统一的律法,百姓便难以遵守,社会也会难以运作。海界基本上是靠贸易发展的,各地税点不同,便相当于七十二城设置了贸易壁垒。为了贸易自由,海界必定有自己的另一套政策才对,遂问道:“海界七十二城是否有贸易协定?例如哪些城周转货物用同一个条款?”

  “阿忧怎么知道的?靠近大陆的一十八城有《大陆贸易协定》,貌似是与大陆相邻的几个国家一起签订的,会对水果粮食一类减免关税;内陆又有《城邦贸易协定》,也对贸易的货物做了规定。挺复杂的,这个怕源兄弟都不能答你。”

  白和心中了然:果然,海界为了社会的便利会设置另一套规矩运行,如果是这样,倒也与大陆的思考方式一致。只是这样的协定仅能促进几个临近城邦之间的便利性,如果海界要做举国共行的大项目,恐怕城邦就是第一个拦路虎。他如此想,便也如此问:“如果要做跨越整个海界的大项目,七十二城之间如何协调?先前你说海界是半普选,那想来七十二城和城中之城中都会有不同派系的官员,党派林立,如何避免他们争权和推责?另外,海界是贸易强国,金钱强大必然影响到政治,海界是如何避免这些富可敌国的大富商对政治的影响?”

  高旭深吸了口气,捂着胸口哀嚎连连:“你还说会问的简单点!”

  “好好,我换个问题,”白和将连连后退的高旭又拉了回来,笑眯眯道,“你说海王和城主不可以插手律法的制定,也就是说,立法权独立?”

  高旭点头道:“嗯嗯,法律凌驾于海王权力之上,若是海王的命令与法律有违,那这命令直接作废;情况严重者,海王甚至会被罢免。这点大概就是海界和大陆最大的不同了吧。海王面对的是国家,城主面对的是城邦,不能违法都是一样的。”

  听到不明白处,白和又追问道:“这里有问题,按你所说,法律凌驾于海王和各城主权力之上,那么制定法律的人必定凌驾于海王和各城主之上。这不又是权力集中了吗?”

  他早有听说海界是追求权力制约与平衡的国度,与大陆集中权力于一人手中且世袭罔替完全不一样。果然高旭听了他话,忙摆手道:“不是的不是的,在海界,律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遵循三项原则:人人平等,财产私有,契约自由。海王和议会大臣有提出和通过律法的权力,但是律法的解释权只有大法官有。大法官共有十三位,是海界立国时各党派推举的法律大拿,他们是终身制,死后海王才可提名继任者,可以提名海王所在派系,但是宪法有规定:十三位大法官中保守派必须有一位,激进派有三位,这就决定不管大法官怎么更替,法律都是倾向激进派系的。”

  “那第四个问题,法律倾向激进派系,但是海王并不一定是激进派系,也就是说海王的命令很有可能与法律相违。如果国家要发展,海王肯定要制定新秩序,新秩序若与法律维护的旧秩序相冲突,岂不是会被废除?”

  “阿忧不认真听讲。”白和被他这一指责弄得满头雾水,又听他道,“我刚不是说了吗,海界立法有三项原则:人人平等,财产私有,契约自由。同样,海王的命令只要不违背这三项原则,就可以实行;如有争议,可让会议大臣进行决议,超过半票者则实行;议会大臣或城主对决议不满,才会上诉到大法官。”

  ——真是繁琐,这样的制度除了浪费时间有什么用处?白和暗暗吐槽,面上也不禁带了些不认同的意味来:“太阳,此举在太平时代自然是保障了自由民主;但如果是战时呢,遇到国家危机的状况呢?若照你所说,海王的政策既要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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